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大学课后答案
毕业设计
高中课后答案
初中课后答案
小学课后答案
赞助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物理答案
英语答案
高数答案
线性代数
本版
帖子
答案家
»
论坛
›
毕业设计
›
法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
›
2018罚没物品处理方式亟须规范
返回列表
查看:
309
|
回复:
0
2018罚没物品处理方式亟须规范
[复制链接]
4923801
4923801
当前离线
积分
41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积分
4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8-7-27 10: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随着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罚没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执法机关对依法罚没的假冒伪劣商品的销毁行动也日益经常化,与此同时,在销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销毁方式不规范,对不同种类的物品,销毁方式却没有区别,目前的销毁方式主要是填埋、焚烧和碾压等有限的几种方式,无法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
2.处理费用没有相应保障,有的是执法机关自己筹资销毁,有的是责令违法的当事人出资销毁,有的甚至因为经费问题将物品交由事主自己处理,造成罚没物品的流失。
3.销毁地点不固定,有的地方很难找到集中销毁地点,有的地方在销毁物品时出现群众围观和哄抢事件,这既给及时销毁带来困难,也增加销毁的经费支出,有些焚烧和填埋还可能给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事实上,对罚没物品进行销毁是许多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执法方式,也是处理这些物品的基本方式。我国许多行政管理法规中都有“销毁”的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系统的规范“销毁”的法律或法规,致使一些执法机关的销毁方式不规范,销毁不及时,销毁不彻底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规范销毁方式是当务之急。在处理上,应当贯彻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不必非要焚烧或填埋,完全可以在保证不危害公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通过拍卖方式再次投入市场,进入流通领域。对于那些没有利用价值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商品(如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旧服装等)以及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如毒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器官等)则必须在严格监督下销毁,但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接收处理机构,采用委托集中销毁的方式,由执法机关支付一定的处理费用,并负责监督销毁,而不必由执法部门各行其是。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