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中,译介外国行政法著作多达12种,译介最多的国家仍然是美国和德国。其中美国的有肯尼思?沃伦的《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王丛虎等译)、特伦斯?丹提斯和阿兰?佩兹的《宪制中的行政机关:结构、自治与内部控制》(刘刚等译)、杰瑞?马肖的《行政国的正当程序》(沈岿译)以及石子坚主编的《美国警察管理体制与执法规范》,德国的有乌茨?施利斯基的《经济公法》(喻文光译)、乌尔海希?巴迪斯编选的《德国行政法读本》(于安等译)、尤翰林编著的《中德行政诉讼法与地方自治法比较》以及印度学者赛夫的《德国行政法:普通法的分析》(周伟译)。青锋等编著的《韩国行政复议制度》是近年来第一次对韩国行政法的介绍。刘春萍的《转型期的俄罗斯联邦行政法》是苏维埃行政法学在中国衰落后,近年来第一本介绍俄罗斯行政法的著作。在英法行政法方面,姜明安主编的“法学译丛·公法系列”组织翻译了Michael Taggart编的《行政法的范围》和L. Brown 和J. Bell的《法国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