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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从行政法的角度看房屋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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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6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文联盟编辑。从行政法的角度看房屋限购令  http://
 【摘要】为了限制房屋价格的飞速上涨,中央及地方被迫出台了限制房地产买卖的限购令。作为国家行政干预的一种手段,房屋限购令从出台的那一刻起就争议不断,特别是关于房屋限购令的合法性、合理性在学术界引起了热议。本文将把握其中的一个方面,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从行政法的角度来分析房屋限购令的合法性。
  【关键词】行政主体 行政程序 法律依据 行政干预
  一、对房屋限购令的违法性评价
  近年来我国房价飙升,房产泡沫风险居高不下,国家对商品房市场的宏观调控也从来没有停过,其中主要是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等,而房屋限购令可以说是多年来最极端的一次。限购令一出台,举国哗然,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房屋限购令的争论就一直没停过。从性质上看,房屋限购令是一种行政行为,现在学术界关于限购令的主流评判是他的出台具有违法性,不符合我国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且于多项法律法规相抵触,笔者总结了一下具体说来可以从行政主体不合法,行政程序不合法,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三个方面来论述。
  1.行政主体不合法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资格的具备是能够行使行政行为能力的必备条件。 论文代写 http://

  而各级政府的办公室(厅),为本级政府内部的办事机构,职责在于协助政府负责人处理政府日常工作,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程序不合法
  首先政府作出一项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其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之要求,对于重大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那么房屋限购令这么一项对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限制的行政措施,他关系千家万户,对我国现今房地产市场有着巨大的影响,必须要举行听证,让各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利益的博弈,以求达到一种利益的最大平衡。那么现在,房屋限购令的起草和出台过程中,缺乏信息公开,没有征求民意,以政府部门内部的会议研究取代正常的行政决策过程,明显存在程序不当。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限购令是一种对商品房屋买卖的限制,那么这必然和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抵触。 论文代写 http://
  二、房屋限购令出台的合法性
  那么针对学界所提出的房屋限购令的不合法性,我们从已从一下几个方面来解释的。
  1.主体是否合法
  从法律规范角度讲,房屋限购令的出台在主体上确存在合法性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中国又一直存在办公厅(室)代表省市政府发文的做法。多年来,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于这样发文了。虽然从从合法性上讲,办公厅发布政府公文确实不合法。但是我们还存在一个跟实际的问题,似乎还没有取代办公厅发布公文的部门。我国很多重要的文件都是国务院办公厅发的,这是行政管理性惯性的做法,在实践中已经被认可,如果非要从法律规范这个角度质疑,是不是有点牵强? 论文网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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