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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发展和完善海事仲裁与海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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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6 19: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本文根据上海目前的发展现状,结合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从海事仲裁和海事司法的角度提出为上海航运中心建设服务的对策。以相关政策法规为背景,分析现今海事审判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今后海事仲裁和审判的工作方向和要求,以促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对策;海事仲裁;海事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065-01  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进程中,海事审判机关在公正及时地审理大量海事纠纷案件的同时,通过加强与港行口岸单位、行业组织、企业、法律服务构成、科研机构等的互动联系,其保障和促进航运贸易发展的功能日益凸显。海事审判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延伸法律服务功能,从而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二)分目标:  1.基本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港运枢纽港;  2.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以及国际国际航空枢纽港,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  3.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增强国际航运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海事仲裁和司法方面出现的问题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在航口基础设施建设和货物吞吐量上取得巨大突破以后,航运服务功能开发与软环境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瓶颈。在海事仲裁和司法领域有几个问题亟需解决:  (一)航运软环境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需要进一步充分发展。  目前,伦敦、纽约的一些服务机构在寻找为货运集散地提供配套航运金融等服务的场所,上海在面临难得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激烈的竞争。上海正在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顺应世界航运服务业转移、重组和发展的新趋势。传统船舶、货物保险业务量不大,船舶融资租赁、港口金融业务更少,航运金融新产品有待开发。  (二)航运市场秩序和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海事司法方面,航运市场秩序和管理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货运代理业、无船承运等航运市场和航运辅助业市场不够规范。另外,部分集装箱滞港的问题有待解决。上述问题反映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交易行为的规范还不充分。同样的,在航运新类型交易和新问题的规范也不够。  (三)仲裁、律师等从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成立以来,案件受理数量逐年上升,涉及各个海事领域。但与伦敦海事仲裁机构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受理数量相比,案件仍然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海事仲裁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海事仲裁裁决在业界的影响力同国外海事仲裁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港口航运中的风险防范需进一步重视。  海上运输风险较大,从海事审判实践来看,主要表现为危险品运输的风险和船舶油污、化工品污染海洋的风险。为主动应对和防范航运、港口作业中的风险,不仅需要海事法院熟练运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船舶优先权、海上保险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桂东,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海上风险的限制和分担。而且需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高度重视,完善和落实货物的保管、检验、运输等环节的制度,全面、充分审查货物性质。  (五)港航、口岸、法律部门间的协调和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持续深入,港行部门、法律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加强,但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方面合力的形成和发展。只有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整个法律服务环境的支持作用。  三、海事仲裁和司法的工作方向和要求  (一)海事仲裁和司法的工作方向。鉴于海事司法在审理海事纠纷案件、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促进航运交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还是法律环境的建设要以海事司法工作发展作为重点和动力之一。要把建设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之一与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法律环境两个目标充分结合起来。既立足吸收借鉴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外国立法司法有益经验,又坚持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国情出发,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司法主权。  (二)海事审判的要求。  1.增强主动意识。善于从审理具体纠纷案件出发,着力发现和解决航运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听取行业中对海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要把海事审判工作放到长三角区域和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审判条件。  3.培养国际眼光。要从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提升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扩大上海审判工作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的视角来绅士海事审判活动,紧扣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海事审判工作的新一轮发展。  4.追求先进水平。要以国际海事司法先进水平为标准,积极行使海事审判权,充分保障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航运贸易市场秩序的规范,有效解决涉外纠纷。  5.展现创新精神。要及时研究解决上海贸易、海运、物流等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司法服务的功能、机制、载体、方法的创新上下功夫,展现一个公正性、国际性、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度都较高的司法形象。  参考文献:  [1]郑肇芳,英振坤,杨路等.海事审判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对策研究[A].郑肇芳主编.航运法制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  [2]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网站:http://sisi.shmtu.edu.cn/  [3]林江, Peter Murray,王亚男主编.2011年上海航运政策与法律发展白皮书[M].上海: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2014  [4]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2015). 2015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暨《2015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蓝皮书》发布会.上海.2015-7-24  [5]张文广.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需要顶层设计[N].经济参考.2016-3-24  作者简介:郑晓馨(1992-),女,汉族,籍贯天津市,硕士研究生,上海海事大学,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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