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大学课后答案
毕业设计
高中课后答案
初中课后答案
小学课后答案
赞助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物理答案
英语答案
高数答案
线性代数
本版
帖子
答案家
»
论坛
›
毕业设计
›
法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
›
2018心理强制说为什么能成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依据
返回列表
查看:
266
|
回复:
0
2018心理强制说为什么能成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依据
[复制链接]
9049754
9049754
当前离线
积分
41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积分
4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8-7-26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心理强制说要求事先明文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从而促使人们作出趋利避害的选择,以免实施犯罪行为。后者是前者的依据。
生物学的研究告诉我们,生物体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作为万物之灵亦莫能外。然而,既然是“趋利避害”,这“趋”与“避”之间,“利”与“害”之间,必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方可选择。否则,“利”在何方,“害”在何处都不知道,不确定,那么“趋”与“避”的选择也无从谈起,事先明文规定的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正是社会个体辨析“利”与“害”的标准,是自己选择行为方向的依据。
人之所以犯罪,无非是犯罪能给人带来某种生理或者心理上的满足。如强奸者为了获得性欲上的满足,泄愤杀人者为了追求宣泄愤怒的快感等等。这种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的满足,对其而言都是一种利,而性欲上的压抑、愤怒的煎熬,对他来说就成为一种害,趋利而避害,他就选择了强奸杀人。但是,事先明文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的出现,则使利害发生了改变。如上面提到的强奸杀人,强奸虽可得到性欲上的满足,但要坐牢甚至被枪毙;杀人虽可得到泄愤的快感但要偿命。两相比较,先前的满足之利相对与后来的坐牢偿命来说,就转化为害了,自由与生命才成为利。权衡利弊,欲行强奸杀人之行为者就会放弃强奸杀人以保自由与生命。 http://
在此,法律事前明文规定的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就成为一把悬在社会个体(潜在的犯罪人)头上的一柄利剑,对其形成一种心理上的强制,提供一个选择的标准,警醒其趋利而避害,以免实施犯罪行为。
因此,心理强制说是罪行法定原则的一个依据。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