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01|回复: 0

2018清朝皇位继承制度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积分
41
发表于 2018-7-24 18: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封建王朝皇位继承制度发展演变历程中,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处于一个相对特殊的地位。它是中国最后一个王朝的皇位继承制度,具有不同于历代封建王朝皇位继承制度的独特之处。
  同历代封建王朝皇位继承制度相比较,清朝皇位继承制度所具有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皇位继承形态的复杂性、多样性。
  清朝皇位继承形态不断发生变化,曾先后出现汗位推选制、嫡长子皇位继承制、秘密建储制、懿旨确立嗣君等4种模式。此外,康熙帝的继位主要由孝庄皇太后而定,雍正帝则是利用康熙帝实行秘密建储计划中的失误,侥幸取得皇位。晚清三次以懿旨确立嗣君方式出现的皇位继承个案(包括未能成功的己亥建储),继承人与皇帝的辈份关系及其承继关系,也各不相同。
  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恪守嫡长子皇位继承制,无论在实施中出现何种情况,这一制度本身,并未发生变化,其发展轨迹具有静态特征。与此不同,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呈现出不断改革调整,以便更加适合客观形势需要的演变轨迹,具有动态的发展特征。这种制度化与灵活性相结合,不拘泥于已有模式的限制,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原有制度及时做出更改、修订,甚至废弃的特点,反映了满族统治者的创新、务实精神。
  清朝皇位继承形态的不断变化,实际上主要是择嗣标准的反复变化,以及储君、储权的时有时无。
  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中选立储君的标准,有过数次改变。
  汗位推选制下,八王(诸贝勒)以贤能与否作为唯一标准,在八王范围内推选汗位继承人。
  康熙帝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时,以皇子是否具有嫡长身份,作为择选皇位继承人的唯一标准。
  秘密建储制下,皇帝是从选贤的标准出发,择定皇位继承人,但优先考虑具有嫡长身份的皇子。
  上述三种皇位继承形态中,择嗣标准出现了由贤能到嫡长,又到二者兼顾,既择贤而立,又重视嫡长的变化,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轨迹。
  懿旨确立嗣君的皇位继承形态下,血缘关系与年龄因素,是慈禧所考虑的主要方面,即在去世皇帝无子情况下的嗣君人选,除去是近支宗室成员外,还要具有叶赫纳拉氏血缘,同时必须是幼龄。
  清朝皇位继承制度的演变中,储君与储权时有时无,而且两者的变化并非完全一致。
  天命、天聪、崇德三朝确立、实施的汗位推选制度,以及顺治朝的皇位传承,均无储君,亦无储权。
  康熙前期与中期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公开册立储君,储权随之而生。
  康熙后期实行秘密建储计划,以及雍、乾、嘉、道各朝实施秘密建储制度的过程中,均有皇帝所暗立的储君,但储君身份不公开,因而不存在储权。
  咸、同、光、宣各朝,既未公开建储,亦无暗定储君,储权无从产生。至于己亥建储,属于特殊情况,大阿哥溥儁虽然身在储位,并无储权可言,惟有听任慈禧的摆布。
  概言之,清朝4种皇位继承形态演进过程中,在册立储君问题上,曾先后出现3次重要转折,即从不预立储君(汗位推选制)到预立储君(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又到暗立储君(秘密建储制),再到不预立储君(懿旨确立嗣君)。另一方面,储权也经历了一个从无(汗位推选制)到有(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又到消失(秘密建储制度与懿旨确立嗣君)的变化历程。
  此外,东宫机构建制,即“东宫官属”的有无及其实际运作,则与储权存在与否相一致。有清一代,只有康熙朝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的37年期间,存在储权和名实相符的东宫机构詹事府。康熙以降,直至光绪年间,[1]詹事府虽然继续存在,但已无从司其职。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九月乾隆帝曾指出,“现在詹事官属虽沿旧制,而其实一无职掌,只以备员为翰林院升转之资耳。”[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