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著名法社会学家Marc Galanter教授从1980年代到2002年的三篇实证研究,通过大量数据和经验性资料对这一时期美国民事审判的动态发展做出了一种全景式的描述,其研究和分析表明,在案件管理的背景下,和解和调解越来越受到法官的认同,并带来了司法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司法逐步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中,以致审判结案率和诉讼率整体持续下降,诉讼在当代法治和法律发展中的作用开始降低。由此,有关诉讼爆炸的神话、传统的对抗性诉讼程序及其价值受到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司法改革及功能转变的契机。当前,这种发展本身并未终结,也不意味着审判的消失将成为一种普适性规律,但这一历程以及格兰特教授的研究方法,无疑能对我国法律界有关司法、诉讼和调解的研究提供极有价值的启示。
【关键词】诉讼调解;民事司法;审判
【英文摘要】From the 1980s to 2002,American law professor Marc Galanter wrote three empirical researcharticles.He through a large amount of data and empirical materials,take a panoramic view of the descriptionon the dynamic development of United States civil trial during that period.This research and the analysis indicates that,in the context of case management,settlement and mediation got more and more recognition by judges,and that has brought to a changing of judicial philosophy and the pattern of civil justice,the Justice gradually diversified into the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the trial and litigation continuous decline,and the role of litigation in contemporary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of law and law began to decrease.Thus,themyth of the litigation explosion,the traditional adversarial proceedings and its value was being challenged,butit also brings the opportunity of judicial reform and the function change.At present,such a development itselfis not the end,nor does it mean thatthe Vanishing Trialwill become a universal vend,but this phenomenon and developing course,as well as Professor Grants research method,can undoubtedly provide US muchvaluable insight about the judicial,litigation an mediation.
【英文关键词】judicial mediation;civil justice;trail
众所周知,诉讼调解是中国司法模式特有的产物,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渊源,而且反映着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特点。而与此相对,20世纪中期以后,在素无调解传统的美国民事司法的对抗诉讼模式中,逐渐生成发展出一种调解与和解的文化,乃至于已开始影响到司法的利用率和功能。在当代语境下对美中两国的诉讼调解加以比较,无疑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新鲜的启迪。笔者此前对中国的诉讼调解已做过若干实证研究,[1]在此基础上,选取美国著名法社会学家Marc Galanter教授从1980年代到2002年对美国民事审判的三篇实证研究,在对其内容和结论进行解读的同时,结合我国诉讼调解及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问题,作一比较分析。
一
Marc Galanter(马克格兰特,193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哲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曾先后在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等校任教,现任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教授及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同时他也担任美国《法与社会评论》主编、美国法与社会研究会主席、国际民间法与法律多元委员会主席等学术职务,也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等若干著名学术团体的成员。格兰特教授迄今已出版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研究涉及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纠纷解决、法与社会、法律文化等领域。因其对印度和南亚法律文化所进行的深入研究,至今被认为是美国印度法研究的领袖;而他对美国司法制度、诉讼和纠纷解决所作的实证研究则以前瞻性和批判风格著称,具有广泛的影响和高引用率;同时,他在比较法和法社会学方面亦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
对中国的读者来说,Marc Galanter的名字未必耳熟能详,但如果列举他已被译为中文的一些名篇,法学界对他的名字应并不陌生。Galanter教授1985年的论文《民事诉讼中法官调解的出现》曾被译介到我国(译名为马克加伦特);{1}朱景文教授在《现代西方法社会学》一书中介绍过他的文章:《为什么有产者占便宜》(译名为M葛兰特),[2]并在此后的《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一书介绍过他的研究(译名为M格兰特);此外,在比较民诉法名著《福利国家与接近正义》一书中收入了其论文《不同情况下的正义》(译名为M盖朗塔)。{2}这些译作已为中国法学界广为引用,而它们不过是Galanter教授诸多研究领域和成果中的一小部分。
二
在Galanter教授对美国司法制度的研究中,有关联邦和州法院民事审判中调解、和解及审判的实证研究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三篇与调解有关的论文:《和解法官而不是审判法官:美国的司法调解》(以下简称和解法官),{3}《民事诉讼中法官调解的出现》(以下简称法官调解){4}和《消失中的审判:对美国联邦和州法院审判及相关问题的考察》(以下简称消失中的审判),{5}研究时间跨度近20年,以1980年代美国法院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和解的快速增长为起点,截至本世纪最近的数据,通过定量分析、调研访谈等经验实证研究方法,客观地描述了法官对调解的认识及和解促进行为,分析揭示了和解运动发展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原因,并预测了其发展动向。这一长期的动态性研究已经接受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具有较高的实证性和科学性,为研究当代美国乃至世界司法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资料。
论文《和解法官》发表于1985年,《法官调解》的初稿作为研究报告首发于1984年威斯康星大学纠纷解决项目研讨会,后于1986年正式发表。也就是说,这两篇论文是同时创作并相互联系的。《和解法官》一文旨在揭示和解与调解在诉讼中的作用,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尽管和解未受到法学界足够的关注,但是,在今天美国的民事诉讼中,协商与诉讼已不再是两种截然分明的程序,而是同处于一个由审判法官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将其称之为诉讼和解(Litigotiation)或许更为贴切。传统普通法是反对妥协的:司法决定是要么全有、要么全无和胜者通吃。但是今天,大多数诉诸法院的纠纷却并非是由法院判决解决的。在法律的阴影下谈判成为美国法院解决民事案件的主导手段,只有不到10%的案件以判决结案。典型的和解谈判应该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但是目前在很多情况下,协商是在法官的鼓励、中介斡旋或积极调解下实现的。大多数美国法官至少在他们处理的某些案件中,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协商和解的过程,而这已经成为司法工作中值得期待、甚至是备受推崇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