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46|回复: 0

2018以“工伤事故”案件处理为例谈传统裁判理念的超越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积分
41
发表于 2018-7-24 15: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文提要:工伤事故具有工伤保险和特殊侵权双重属性。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审判存在诸多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误区:一、将投保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当侵权纠纷处理;二、将工伤事故这种特殊侵权当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三、以工伤保险责任取代侵权赔偿责任。四、《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一年诉讼时效,但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却把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60日照搬,视为民事诉讼时效。剖析个案、研究司法解释,我们不难发现,产生上述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司法裁判理念滞后。指导人们行为的滞后司法理念妨碍司法公正和法律正义实现,其对于在全社会依《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立和形成法律秩序的消极影响作用不容忽视!工伤事故从根本上说,是工业事故对人的特殊侵权。因此,工伤事故案件审判尤其亟需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裁判)理念,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保障其更好地实现《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宗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