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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论“舆论审判”下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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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论“舆论审判”下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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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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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舆论审判下的司法公正
湖南省高院对永州幼女逼迫卖淫案终审判决书于2013年07月15日下达。此案引发的舆论哗然,大有挟舆论之威干预司法之嫌。在现代法治国家,为了确保规范精密、审判公正,必须承认司法独立不仅独立于政府的权力,而且还要独立于人世间的舆论。司法也因独立而产生信任和权威。[1]只有司法独立了,才会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一、舆论审判与司法公正的基本理解
舆论一般被认为是公众的意见,公众的意见经过传播形成舆论。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共同意见。[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媒体和自媒体逐渐登上历史舞台,博客、QQ、微博等一大批信息传播平台受到公众的追捧,人人都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发表观点和意见。于是,各种各样的消息、意见、流言、蜚语、诽谤互相碰撞激荡,形成舆论漩涡。这种舆论漩涡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往往会左右工作人员的意志,妨碍正常的审判程序,这种由公众的意见形成的舆论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称作舆论审判。
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审判人员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公正是每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它所包涵的公平、正义精神,是全国人民及整个社会孜孜以求的价值追求,而司法独立就是决定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
二、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双重影响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强大的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成为一种新的公共生活参与和监督方式,但其对司法公正也不可避免的产生影响。一方面,舆论成为监督司法活动的一种便捷、简单的选择,有助于实现司法的独立,保证司法制度的廉洁、高效和公正。另一方面,舆论由于是大量公众意见的汇总,因此常常表现出盲目性、非理性等特征,当形成巨大的舆论漩涡时,容易给司法独立带来压力,妨碍司法公正。
(一)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监督司法公正。强大的舆论压力不仅能够保障司法人员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案,而且能够监督审判机关是否依据法定程序秉公执法,从而杜绝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一系列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种保障。
2.有利于增加司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提到: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舆论监督司法过程,会使司法机关的行为及整个司法过程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下,从而提高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司法公信力。这不仅是对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和保障,而且对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的活动形成一种制约,保障司法权力的合理使用。
3.有利于促进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意识。社会热点在传播过程中,也会附带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扩散,这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普及,促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以提高,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激发公众惩奸除恶、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决心,塑造匡扶正义、打击邪恶的社会价值观。
(二)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
1.妨碍司法独立。在自媒体主导的舆论环境下,司法独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网络舆论具有盲目性、非理性等特征,公众在做出评判时会出现主观臆断、从众心理、意气用事等特点,最终形成强大的舆论漩涡。面对这样的压力和干扰,司法人员不可能无所顾及、无动于衷,因而不能独立地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决定,使得本应公平的判决结果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其间充满了各种舆论讨伐、当事人哭诉、专家学者建议和公众围观,此案的悲情因素有些过于偏激的民意有时难免会形成一种舆论暴力,绑架司法机关,甚至左右定罪量刑抑或影响司法公正,这种情绪值得我们高度警惕。[4] 这些例子都反映了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它干预司法独立,损害了司法的权威。
2.干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被认为是看得见的正义,也被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认为是实质正义的保障。司法机关在开展司法工作时,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以维护程公平正义的司法原则,但在实践过程中,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常常迫于舆论的压力,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做出偏离司法公正的举动。程序不公是司法不公的突出表现,它使司法活动本身的合法性失去了支持,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主要症结。 [5]
三、舆论环境下维护司法公正的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认同。因此,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第一,充分发挥传播媒介的优势。在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传媒媒介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论坛等影响范围大的自媒体平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工作的广泛开展,使我国的法律法规被广大公众知晓和遵守,借此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知法、懂法、遵法的社会环境。这样,公众在面对舆论漩涡时就会具备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保持清醒,避免冲动,理性的参与大众传播,防止舆论暴力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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