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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政府的权力受到合理的监督和制约,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制度与法律的自身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社会。要达到这种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必须得到崇尚并且在社会运行中发挥根本作用,因此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法治基础
;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ety by law foundation
; Abstract: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t will be certainly harmony between the human beings, government's power is received reasonable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the market economy is harmonious development, legal system and legal own is harmonious as well as the human and the natural. If we want to achieve this kind of harmonious society, democracy and rule by law must obtain advocation and to play the basic role in the social movement, therefore rule by law is the important founda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 Keywords: harmonious society rule by law foundation
; 我们正在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是民主法治得到崇尚并且在社会运行中发挥根本作用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被确定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亦是和谐社会应有的政治伦理。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基本价值存在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转换为一种政治实践,而这一可行的政治实践就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此外别无他途。因此,民主法治被列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之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基本路径,亦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他目标的政治前提。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个动态的过程,是通过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全面合理有效的调整来实现的社会秩序状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不同社会关系主体的各种利益要求不断提出又不断协调,以形成全社会各种利益和谐共存的局面,而民主法治就是这一局面形成的重要机制。民主法制通过对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和程序这些规范要素的合理安排,形成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体系,以确保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价值目标得到确认和尊重。
; 一、协调公民间权益冲突的法律规范是实现公民之间和谐的基础
; 在公民与公民关系的和谐问题上,社会主义法治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单个的人作为民事主体,经常性参与到大量的社会活动之中,这种活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如包括亲子、亲属、夫妻在内家庭关系,邻里关系,雇工和雇主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等等。社会主义法治以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为着眼点,以对公民间权益冲突的协调作为社会关怀的一种手段,无论是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还是在促进人与人和睦相处的温情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都起着不可小觑的基础作用。
; 二、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依法行政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核心
; 建立政府与社会、与公民的新型关系,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关键。首先,适合社会主义和谐要求的政府关系,表现在责,权、利三个方面,即合理分担的责任关系,相互尊重的权利关系,合理整合的资源配置关系。提高执政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从而为市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其次,建立与公民之间的和谐关系,也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必然要求。马克思曾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因此,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来说,人本身才是评价社会活动和社会进步的最终尺度。在法治原则下,一切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离开宪法和法律的权力是没有根据和效力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强调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并以个体的生活幸福为终极目的。法治的政府应该以服务优化作为行使管理职责的指导思想,提高政府在公费教育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服务、科技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不同阶层的需要。在整合平衡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的关系上,除了宪法作为法律的根本依据,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律形式应该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除了具有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作用之外,其最经常、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加强政府和其他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合法合理地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化解利益矛盾。此外,还要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三、坚持效率、公平和利益的相对均衡是实现市场经济和谐发展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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