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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流信息平台的构建是物流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公用”、“共用”物流信息平台概念上的混合、交叉使用和隶属、权责关系不明晰,严重阻碍了物流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进程。鉴于理论上对二者的全面区分和明确定位尚不多见,该论文从权属特征、服务范畴、标准化程度、资源整合等方面区分了“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的不同点,并阐明了它们之间相互转化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上,探究和分析物流信息平台规划运营特征,论述了物流信息平台的投资运营以及构建新问题,进一步提出三种物流信息平台的运营模式;运用实例,着重介绍了“协同模式”中适用于资金实力比较雄厚或来源渠道畅通区域的“自上而下”模式和企业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的发展已初具规模,需要规范、整合区域的“自下而上”模式的具体规划运营方法。所提模式比较适合中国目前物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促进物流信息平台有效构建,推动物流信息平台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物流信息平台;规划构建;运营模式;公用;共用
公用信息平台构建是区域物流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物流企业相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信息化程度较低。
[1]根据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调查,只有35.7%的企业建立了物流或供给链管理系统,32.2%的企业预备建立专门的物流信息系统。[2]而作为能为广大的物流企业提供基本信息和数据交换功能、能为政府部门间行业管理和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协同工作提供基础资料的物流信息平台还在规划建设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0多个城市已经或预备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其中区域物流信息平台规划是其重要组成部分。[3]由于信息平台规划缺乏明确定位,政府在物流区域信息平台中角色定位模糊,导致各个物流规划中物流信息平台使用的术语大不相同。[4]现代物流的发展规划要充分注重全局性,处理好地区之间物流平衡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新建物流基础设施和整合利用现有条件之间的关系,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物流信息标准的多样化、不统一、不规范己经成为制约我国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5]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因跨行业、多部门、牵涉范围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成败取决于是否有一个明确的运营机制,谁投资、谁运营、谁维护、如何组织协调,这些新问题必须在实施前加以明确。因此,探索符合区域物流信息化发展的运营模式尤为重要。 一、物流信息平台 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目的主要在于满足物流系统中各个环节的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和功能需求,这就要求信息平台不仅要满足货主、物流企业等对物流过程的查询、设计、监控等直接需求,还要满足他们对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工商企业等和自身物流过程直接相关的信息需求。那么,究竟需要搭建“公用”还是“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目前,在物流业内,“公用”或“共用”物流信息平台这样的模糊概念广泛地被交叉、混淆使用着,尤其是“公用”或“共用”物流信息平台隶属关系或产权关系的不明晰,已经严重制约了物流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影响了物流信息平台的信息化进程。 (一)物流信息平台间的区别 不同物流信息平台间的区别首先在于,“公用”物流信息平台,使用者以公益权益的获得而无偿使用,是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是有偿使用,实现的是部分利益的最大化。此外,两者还存在以下区别: 1.“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的权属特征、服务范畴和对象不同。公用(forthepublicuse)[6]物流信息平台的本质是以获取物流业规模化、效率化为目的,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共享为手段而建立的信息平台,是为整个国民经济和公民提供支持和服务;共用(sharebyselectedandspecificpeople)[7]物流信息平台,仅对有共同利益的一些具体的或非凡的团体提供支持和服务,信息资源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即只有使用平台的企业内部可以共享资源,对于外部企业只能共享公开的资源。 2.“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所达到的标准化程度不同。“公用”意味着不同的地区、城市、国家基于大的、统一的信息平台,拥有广泛的标准化;而“共用”意味着不同的标准化体系的信息平台,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中。用计算机网络语言描述即为:公用物流信息平台相似于“广域网”,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相似于“局域网”。 3.“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所实现的资源整合程度不同。“公用”是信息平台资源整合的一种做法,其整合程度高,有效地防止了专业化造成的分割和浪费;“共用”资源整合程度低,是信息系统发展未达到广泛标准化时的一种必要的存在?形式。 公用信息平台,是对全社会的资源进行整合,企业可以实现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充分利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的资源,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共用信息平台只是有利益关系的某些企业内部可共享资源进行整合,外部企业很难实现资源利用。
(二)物流信息平台间的内在联系 “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的众多不同之处,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不同的物流信息平台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 为了明确叙述“公用”和“共用”物流信息平台的内在关系,我们引入“专用”的概念。“公用”包含有通用的意思,和它相对应的是专用;“共用”同时包含有通用和专用二重意思,是小范围的通用和相对大的范围的专用;用O、S、P分别表示“专用”、“共用”、和“公用”,则有:O≤S≤P。另外,它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转换关系,尤其是在不考虑所有权新问题时,“共用”和“公用”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近似的。那么,此时可以考虑用“公共”来表示。 根据物流企业不同的内在特征,为自身所用而构建的信息系统,属于专用平台;部分企业为了实现相互之间服务、需求信息有效范围内共享而投资建设的信息平台,称之为共用信息平台;具有跨行业、跨地域、多学科交叉、技术密集、多方参和、系统扩展性强、开放性好等特征,实现全社会资源共享构建的平台是公用信息平台。随着信息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物流企业可以依托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利用庞大的资料库以及开放功能,实现企业资源的最优化?整合。 通过对“公用”和“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讨论,以及物流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不难发现,规划和投资区域性公用物流信息平台,如县市级、省级甚至全国级的物流公用信息平台,无疑是现阶段较为合适的、也是迫切的选择,它既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相对优化整合,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使得制造、物流运输和商业企业以及交通、港口、海关、银行等各行各业不同的主体实现协同工作。 二、物流信息平台的规划运营模式及实例 公用物流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根据投资主体、运营机制和作业方式的不同,可以分成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政府模式”,即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都由国家直接负责。政府主导的力量很强,但也存在很多弊端,如轻易造成和市场结合的紧密度不够、需要国家长期投入等。第二种是“企业模式”,即信息平台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完全由企业自己负责。企业自主经营在市场运作方面比较灵活,但企业行为有一定的局限性,整体规划性不强,难以实现预期规模。第三种是“协同模式”,即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规划运营模式。从我国目前的目前状况看,单纯地由政府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不太现实,而单纯地依靠企业投融资也是非常困难的。“协同模式”集前二种模式的优势于一身,又避免了它们的不利之处,在实际规划建设中,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二种协同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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