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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际反倾销的趋势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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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12: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受害最严重的国家,出口在全球占4%,而遭反倾销立案数量占比14%,立案总数中被对方采取措施的比例高于全球平均水平8%,涉案金额快速增加,已对我出口的产生极为不利的。最近我们在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的支持下,对有关进出口商会、工业协会和进行专门调研,建立了国外反倾销案件数据库,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国外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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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案数量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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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WTO统计,1987年--2000年,共有37个国家发起过反倾销调查,立案总数3100件。80年代末,全球反倾销立案每年在100起左右,90年代则为250起左右。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各国的关税水平不断下降,数量限制措施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而反倾销得到WTO协议认可,成为贸易保护最有效的手段。第一,反倾销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第二,反倾销所要求的利益损害认定更为简单;第三,反倾销可以针对个别国家;第四,反倾销完全是单边行动;第五,反倾销的威胁会使出口国更容易接受自愿出口限制;第六,反倾销限制进口的效果显著且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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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展家立案数量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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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年度立案数在1993年首次超过发达国家,占全球年度案件总数的比重此后一直保持在50%以上。1987年—1994年,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占全球反倾销立案数的2/3,而在1995年—2001年上半年,印度、南非、阿根廷和巴西四国占全球立案数的35%,而上述四个发达国家的比重则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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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案针对的产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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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15年中,贱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机电和音像设备、塑料和橡胶制品、纺织品等5类产品的案件数之和占全部案件数的比重一直稳定在3/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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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化工、纺织是各国、特别是大国都拥有的产业,在发展中国家是实现工业化的主导产业,某些产品在发达国家则属于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的夕阳产业,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矛盾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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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产品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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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数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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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国外对我反倾销年均立案7起,90年代增至年均;32起,2001年更是创下年度立案55起的新高。1995年—2001年上半年,我国遭反倾销立案数列世界第二,占全球总数的14%;(欧盟列第一,占16%),而目前我国在全球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只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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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少数发展中大国对华反倾销立案数量急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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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2001年,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数从20个增加到;25个,新增5国均为发展中国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少数发展中大国对我反倾销立案数量急剧增加。例如,印度在1995年以前对我立案4起,而在最近6年里猛增至48起,成为对我反倾销头号发起国;阿根廷的立案数则从7起增至27起,成为第四大发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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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件总数中被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比例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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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2001年上半年,全球对华反倾销共立案229起,其中;157起采取了反倾销措施,采取措施的比例为69%,比同期世界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图3),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反倾销采取措施的随意性强。在发达国家发起的对华反倾销案中,采取措施的比例为58%,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则为74%,后者比前者高出1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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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我国遭受反倾销的产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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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遭反倾销立案最多的产品是化工产品、贱金属制品(主要是钢铁),在1995年—2001年的案件数比重分别为23%和25%,与全球的情况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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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数比重明显高于全球水平的有化工产品、杂项制品、鞋帽、运输设备(主要是自行车)、矿产品。案件数比重明显增加的是钢铁、光学和医疗仪器、机电和音像设备、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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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2001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华反倾销均以化工产品、贱金属制品、以及玻璃和陶瓷制品为重点。发达国家的重点还包括运输设备、矿产品,发展中国家则还包括机电和音像设备、纺织品、杂项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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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外反倾销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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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2001年,我国遭反倾销涉案金额合计为。53亿美元,其中,欧盟和美国发起的案件分别占55%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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