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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环保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越来越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并成为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文章从我国农产品贸易受阻的现状入手,分析了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提出了我国农产品贸易应对环保贸易壁垒的对策举措。
[关键词] 环保贸易壁垒 贸易保护 绿色产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贸易额度也保持大幅增长的趋势。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WTO对传统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内市场,有意利用环保措施限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加之一些外在和内在的因素,目前我国仍无法跨越环保贸易壁垒,因此环保贸易壁垒成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受阻的现状
中国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规和市场准入制度也最为严格,对进口食品的要求也最高。中国农产品及食品出口频繁遭遇来自美、日、欧等国家环保贸易壁垒的影响。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2004年各口岸卫生检疫所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资料统计,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及食品被检出不合格并被扣留批次最多,全年统计477次,占日本扣留总数1105批次的43%。2004年上半年,根据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通报情况统计,欧盟总计通报批次为1264件,涉及8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食品出口被通报次数为62件,在被通报国家中位居第二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扣留我国的产品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日用品和医疗器械等六大类,而农产品及食品的扣留批次占据榜首,为816次,占被扣留总数的43%。
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受阻的原因多来自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限制,具体包括:不符合加工标准要求及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超标、含有不安全成分、食品加工中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及不符合生产规定、没有提交卫生安全证明书等,其中毒死蝉和黄曲霉素超标情况较多,二氧化硫、大肠杆菌、甜蜜素的检出率也较高。出口美国受阻的原因既有技术性壁垒的限制,也有卫生检疫措施的限制,主要原因包括:包装、标签和说明不符合规定,食品中含有不安全物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生产规定等。包装、标签和说明不符合规定属于技术性措施,而食品中含有不安全物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属于卫生检疫措施。出口欧盟受阻的原因是来自卫生检疫措施的影响,这些限制以农药残留超标为主,如花生类产品中的黄曲霉毒素超标,蜂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另外还有亚硫酸盐超标、砷超标、芥酸超标。
二、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影响
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不断出台各种苛刻的环保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的门槛越来越高,这些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短期来看是弊大于利,但是从长远来看必定是利大于弊。
1.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环保措施的实施,通常是以已有的先进环保技术为基础,通过实施环保措施,促进我国加快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的步伐,加快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2)有利于加快我国农业产业战略性结构调整。环保措施的实施,促进我国发挥生产和技术优势,根据比较利益原则,合理配置和利用农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3)有利于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制定实施绿色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客观上要求农产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便于人类享受更健康、放心的食品。
2.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1)环保贸易壁垒增加了农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难度。实施环保措施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出台各种各样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而且实行严格、繁琐的进口检疫制度,名义上是为了满足人们对所谓的“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健康食品”的需求,而实际上是为了有效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入,保护本国进口竞争产业。(2)环保贸易壁垒导致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减少,国际竞争力下降。加入WTO前,根据人们的普遍预期,在我国,作为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应具有较大的国际比较优势,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出口将会大幅增长。然而,从加入WTO后第一年(2002年)的实际数据来看,中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因农药残留,化肥污染和重金属含量超标而遭拒收、扣留、停止进口的事件大大超过了历史同期,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前景。(3)环保贸易壁垒导致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下降。要想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就必须达到发达国家环保措施的要求,必须将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在此过程中,农产品生产者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必须增加有关环境的检测、测试、认证等手续,从而带来一些额外支出,使生产成本大大增加。
三、应对环保贸易壁垒的对策与建议
实施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我们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消除环保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积极措施。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加快推广新的工农业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环境竞争优势。
1.政府应高度重视环保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加强宏观指导
(1)我国政府应积极参加国际社会对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讨论和谈判,运用WTO规则应对环保贸易壁垒。我国应积极参与各种国际活动,特别是在新一轮的WTO谈判中,表明我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立场,阐明我国在环保问题上一贯坚持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遵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即解决环境问题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责任,但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义务,它们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资金支持,以优惠的条件转让环保技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自身环境和参与全球环境保护。发达国家应积极消除TBT/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建立新的、基于相互理解基础上的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从而改变原有不合理的资源分配格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2)加强信息搜集,建立绿色壁垒预警系统。鉴于绿色壁垒影响大,涉及面广、隐蔽性强,以及容易造成全球性的扩散和连锁效应,一旦国外采取措施将会对某些商品的出口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使其退出市场。因此,中国政府应在其主要的出口市场,有效地收集和发布有关新环保措施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一些正在进行暗箱操作的,应该做到早预测、早辨别、早分析、早评估、早报警、早公布、早采取应对措施。这样做不仅可以在那些针对国外市场进行的法规、标志制定前的意见征询会上施加有利影响;而且有利于本国在企业和宏观经济层面上进行调整;同时,还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形式获得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做到这一点需要通过TBT协定、商业渠道(例如在自愿性标准、买方要求和准则的情况下),或者近年来成为新的咨询工具的网上咨询(例如欧盟草拟的化学品法规的网上意见咨询)以达到有效获取信息的目的。
(3)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环境技术合作,签署有关环境标准及协议。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无论是环境技术还是环境管理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要在短期内达到发达国家严格的环境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应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促进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环境技术合作,结合我国现有的环境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通过与主要贸易伙伴进行双边谈判,争取签署相互承认的协议,减少因为环境标准的不同而形成的贸易壁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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