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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浅谈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的作用及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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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5 21: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出口信用保险是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我国信用保险业务已开办了20余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本文阐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起源和性质,论述了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的作用,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的策略。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 外贸企业 作用 完善对策
  
  一、前言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他们面临着来自国际市场上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当前,比较突出的是资产泡沫、货币储备格局变化、危机滞后影响、债务危机、外贸结构风险等五大风险因素。因此,加速推行出口信用保险,以便出口企业避免收汇风险,保证出口企业能够正常经营,显得日益重要。那么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有哪些作用?如何在新的贸易环境下完善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二、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1.出口信用保险起源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为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诞生于19世纪末的欧洲。1919年,英国 建立了出口信用制度,成立了第一家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担保机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ECGD)。其后至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以政府为背景的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机构,为本国的出口和海外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上世纪60年代以后,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建立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2.出口信用保险种类及保险对象
  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叛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三、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的作用
  1.有利于外贸企业降低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弥补了货物运输保险所不能涵盖的买方商业信用风险和国家政治风险的空白,保证了出口商的收汇安全,使其能够避免坏账,保持良好的财务纪录。一般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以赔偿商业信用风险所致损失的80%-9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90%。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因进口方无理拒付货款或周期性困难、破产倒闭等原因导致出口商蒙受损失的担忧,使收汇有了一定的保障,减少了出口收汇风险。
  2.有利于外贸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方式,开拓多元化市场
  随着国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出口商的竞争手段也呈现多样化。从质量、价格、交货期直至支付条件等不一而足。其中,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和富有弹性的非信用证支付条件(D/P、D/A、O/A)成为出口竞争能力的一个主流趋势。有了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商便可通过缴纳少量保险费将承担的收汇风险转嫁给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从而灵活采用D/P、D/A、O/A等非信用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3.便于外贸企业贸易融资和出口押汇
  外贸企业以灵活的贸易方式和延期收汇方式出口,固然提高了其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扩大了出口,但随着应收账款的增加,也加大了企业资金的占用,影响本身的资金周转。尤其对那些出口价值大、期限长的资本货物或大型工程项目而言,如何获得贷款以及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是参与竞争的前提条件。而发放出口信贷对银行来说风险特别大,银行只有在出口企业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之后,才同意对其发放出口信贷。
  4.对出口方提供了信息咨询服务
  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利用其健全的资信组织、追偿网络和庞大的信息库对进口方进行调查,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资信。弥补了出口方对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无力调查,对买方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缺乏了解的不足。
  四、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我国自1988年起我国开始试办出口信用保险至上世纪末,出口信用保险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有限,出口信用保险金额仅占同期出口比重的1%左右,出口信用保险并没有成为大多数出口企业规避收汇风险的主要工具。为进一步适应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2001年我国整合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该公司成立以后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务实现了跳跃式的发展,其业务规模及同比增长见下表:  
  2002年2009年中国信保公司业务规模及增长速度 单位:亿美元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有了较大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承担的外贸业务量在大幅度提高,成为促进出口和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工具。
  尽管如此,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与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还不相匹配,同其他一些贸易大国相比,还有差距。2001 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小于2 % ,2002 年、2003 年、2004 年、……2008年、2009年这一比例分别为2. 02 %、3. 14 %、5.6 %、……6.5%、18.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02 年至2008年虽然逐年增长但一直没有突破6.5%。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9年这个指标数据突然冲到18.6%,是在金融危机暴发的国际大背景下,国家政策鼓励和投保费率优惠的特殊背景下实现的,背离正常发展水平。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占出口总额30%以上,如法国40%,日本39%,英国37%。这个差距虽然反映在业务规模上,其实存在于法律、人才和管理水平等方面。
  五、当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不健全
  在我国《对外贸易法》、《保险法》和《合同法》中均未对出口信用保险相关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也没有一个对应的管理主体。至今,国内还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法律规范。这样的结果使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不稳定,保险赔付不规范,企业投保率低。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业务中,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出口企业,都有一种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的感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因无法可依而只能按内部文件规定行事,出口企业因此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一些业务操作失去信任。
  2.承保方式单一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以前,出口货物短期险品种主要是“统保”。随后几年为改变这一局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设计出十余个品种来适应市场的需求,2009年7月中国信保又推出银行保单、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单两个新产品。但与其他贸易大国相比,我国的承保方式还过于单一,它使得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拓展缓慢,无法与对外贸易同步推进。
  3.我国出口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投保意识差
  由于我国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历史短,经历国际经济危机的经验教训少,因而对出口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出口收汇风险还抱有侥幸心理,或者仍然习惯采用比较保守的贸易结算方式,有的简单地用“放弃订单”的消极方法来回避风险,这也从一个方面抑制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的上升。
  4.投保申请周期过长,投保费率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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