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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零供矛盾的深层原因和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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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5 16: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零供关系是当前市场中讨论最多的一个话题,也是最复杂、最难以说清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企业界人士,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政府也出台有关规定,对于缓解零供矛盾,理顺零供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应该看到这些意见还是各执一词,缺乏深层次的剖析和从理论高度进行客观认识,本文试图从理论和现实结合的角度,纵谈它的历史根源、理论依据和现实,以求业界共同深入探讨。
一、零供关系的一致性和矛盾的客观性
零供关系是市场存在的最普遍、最密切的经济关系,是生产与消费关系在市场的反映,既有统一协调、共赢的一面,也存在差异、矛盾和冲突的一面。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它的一致性在于共同面对市场,共同为消费者负责,生产通过交换满足消费的同时,实现产品的价值,收回成本,取得了相应的利润,也完成了生产与流通企业的社会责任。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也就没有流通;而没有消费,没有流通,也没有生产。它们的相互性、协调性、一致性,推动着社会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也就决定零供关系一致性,是共赢、互促、互为条件的关系。
生产与消费的矛盾也是始终存在,这是由生产与消费的不一致性引起,集中生产、分散消费,分散生产、集中消费,常年生产、季节消费,季节生产、常年消费;甲地生产乙地消费、乙地生产甲地消费,如此等等,必然存在差异,产生供求矛盾,促进流通。集中地表现在零供关系上。也就是说零供矛盾的客观性,是产销矛盾在市场的反映,但在不同的供求态势下,矛盾的性质、表现的形式和矛盾的主体也发生变化。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条件下,零供矛盾主要表现在品种、数量和供货的时间,这时矛盾的主体是供应商或厂商,为了使供应商或厂商多供货、早供货、及时供货,以保证市场需要,厂商就成为矛盾的主体,呈现为商求工的态势。而在供过于求的条件下,市场矛盾由数量转向质量,由品种转向品牌,由供应转向销售,突出表现为终端的矛盾,形成工求商的市场态势,零售商奇货可居,利用控制终端的优势,对众多的厂商供应商,实施择优进店的策略。这个优一是指品牌,市场必需的商品或品牌商品,一是指谁给优惠条件,就让谁进来,甚至推行末位淘汰制,对销售不佳、无法保本的生产企业进行末位淘汰,重新招商,收取进店费,填补缺位。
二、终端是无法垄断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也不可能垄断终端,可以进行多渠道的选择,任何一种业态的零售业,不管是独立的业态,还是连锁公司,它只是经营的一种形式,不可能对市场形成垄断,政府也不允许它们垄断,所以谴责零售业垄断终端、坐地收费,其实是一种误解,市场是无法垄断,终端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厂家可以选择自营,也可以选择联营,可以直销,也可以选择代理或代销,可以自己直销,也可以选择网络交易,可以进百货店,也可以进交易市场,或选择超市。终端无法垄断,垄断终端只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才有的现象,垄断市场、收进店费过活,一是不可能,二也不会长久。事实证明,不搞自营,不承担市场风险的零售企业,也无法取得机会利润和风险利润,它的盈利空间有限,只能勉强维持,平均利润率不到1%,它就失去开拓能力。
市场决定生存,终端产生效益。终端的选择取决于费用与销售的乘数效应,费用的大小并不决定销量的大小和赢利空间。许多生产企业企图建立自己的终端,设立专卖经销自己的产品,除个别有品牌支撑企业以外,多数生产企业都铩羽而归,可口可乐市场占有率在软饮料中都超过40%,但它不设专营点,海尔、长虹、双汇等大型企业,都曾尝试自己开零售点,直接走向市场,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因为,它不仅违背了社会分工的原则,也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经营费用和寻租成本。
生产企业自建渠道是一种选择,但不是最佳的选择,它必须考虑:第一,建立专业店,有无品牌基础,一般性商品,难以建立直销的渠道;第二,有无雄厚的资金在广阔市场开店;第三,要承担市场的全部风险,值不值得;第四,违背社会分工原则,不有利于成本节约,等等。都是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商业企业作为媒介商品交换的职能,它点多面广、到处设点,代销、经销经营本身就是社会的节约,符合社会分工的原则。零售终端遍布广大的城乡,执行着为生产和消费沟通的职责,而任何生产企业自营销售点,它不仅布局有限,受到区域、网点的限制,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要从大局、从长远来计算,决定取舍,而不要一味追求自己开店。
三、收取进店费不是中国企业的发明
进店费或通道费不是中国商业企业发明的,除了它源于商品供求态势外,始于外资企业,沃尔玛进入中国开的第一店在订货会上就提出,与我们做生意就是加入我们的渠道网络,价格必须低于其它进价的10%-15%,并规定第一批铺底货是无偿提供,这实质上是收取双重的进店费;家乐福是以明码标价,要求与供应商订立合同收取多达十几项的各种费用,有的比例高达销售额的3%-5%。在这样条件下,内资企业也开始纷纷效仿,收取各种名目不一的进店费。这里关键不在于收不收费,收费已成为市场的潜规则,问题在于:第一,乱收费,不定标准,没有合同,随意收取;第二,层层收费,连锁公司收、门店还收,甚至班组还要收上架费;第三,收取的费用不作为企业收入入账,而进了私人腰包,或进入小金库分掉了。所以,问题不在于收费不收费,而是收得合理,企业能够承担,收在明处、收得有据,依法、依合同收取,防止商业企业个人从中捣鬼,从中加码,中饱私囊,助长不正之风。
同样的,商业企业要引进紧俏商品、名牌商品也存在着进厂费的问题,要缴装修费、保本费,甚至半年提前付款,特别是引进世界名牌,既要向代理商、生产商交纳装修费,还要对他们保底,销量不足,要按合同规定的数额向对方交纳保本费等等,同样存在许多弊端,代理商从中要价,牟取暴利。
四、零供矛盾的价格均衡
价格均衡是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现象。是指买卖双方只有在价格均衡、互利的条件下,才能完成公平的交易,建立相对稳定的供求关系,以取得社会经济协调、有序、持续发展。
供求双方或者零供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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