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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探寻来自国际贸易的利得历来是国际贸易学科的核心问题。传统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利得的源泉为分工和交换。Krugman(1979、1980)把垄断竞争模型(Spence, 1976; Dixit and Stiglitz, 1977)引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起了贸易理论的变革。垄断竞争框架下的规模经济以及消费者偏好多样性(love of variety)共同构成差异化产品(同一产品不同种类)贸易的动因,即使贸易双方的要素禀赋相似。消费者消费可行集的扩大成为解释国际贸易利得的新渠道。尽管有关来自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的理论很早就得以构建,但是测度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的经验研究直到最近才开始出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模型的可操作性是测度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的最主要障碍(Ardelean and Lugovskyy, 2010)。Feenstra(1994)在不变替代弹性(CES)框架下发展了能纠正新出现和消失的进口产品种类的价格指数,首次给出了估算来自进口产品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的方法。Broda与Weinstein(2006)通过构建加总价格指数将Feenstra(1994)的模型扩展到多产品框架,并用以估计了1972~2001年美国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
沿用Broda与Weinstein(2006)的方法,Minondo与Requena(2010)对西班牙、Mohler与Seitz(2010)对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Cabral与Manteu(2010)对葡萄牙分别估算了来自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内的相关研究却十分缺乏。中国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造就了出口的持续繁荣,也无可避免地造成人们忽视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及其带来的福利效应,中国进口贸易长期处于为出口而进口的从属地位。近年来,随着中国与贸易伙伴之间贸易失衡、贸易关系持续紧张状况的频频发生,学者们逐渐开始重视进口贸易的作用。但是,绝大部分的研究关注宏观层面上进口贸易对于保持贸易平衡、缓和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却忽视了微观层面上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含义。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伴随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以及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深,中国贸易产品的数目迅速增长(Feenstra and Kee, 2007)。中国进口产品种类从1995年的69 706种增长到2004年的93 587种,① 上涨幅度高达34.26%。由此,中国来自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究竟有多大?消费者从哪种产品进口种类增长获得的利益最多?哪个产业部门进口种类增长引致的福利最大?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探寻国内消费者福利持续增长的渠道以及中国进口贸易政策的制定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此,基于Feenstra(1994)和Broda与Weinstein(2006)的研究方法,本文旨在通过构建一个能够考虑新增和消失进口种类的加总价格指数,利用1995~2004年CEPII-BACI数据库HS-6位数中国进口数据,考察进口种类增长对传统价格指数的向下的影响,测算由于假定进口种类保持不变而引起的价格偏误,进而估算十年间中国进口种类增长引致的贸易利得,并进一步按照产业部门和生产阶段两种标准分析和把握总体福利的结构,从而为增进中国贸易利得提供政策参考。
文章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具体阐述测算来自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的经验方法;第四部分利用CEPII-BACI数据库详细刻画中国进口种类增长的特征事实;第五部分展示估算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总体福利的结构;最后是结论和政策含义。
二 文献综述
在探究国际贸易的利得时,传统贸易理论强调比较优势中的分工与交换,贸易利得来自价格变动而不是产品种类的变化(Broda and Weinstein, 2006)。Krugman(1979、1980)揭示了来自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的两个渠道:第一条渠道为贸易成本的下降。如果贸易成本下降,国家能通过进口新产品种类获益。第二条渠道为外国的市场规模增长。外国市场规模增长(等同于劳动力的增加)会带来更多的产品种类,显然,这与传统比较优势模型存在根本区别。自此,垄断竞争框架下的规模经济以及消费者偏好多样性假定使更多产品种类的可获得性成为解释贸易利得的新渠道,考察进口新种类对消费者的福利效应成为诸多文献的研究重点。
Harris(1984a、1984b)将规模经济的假定应用于加拿大企业,使用模拟模型估算了加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福利效应。然而,由于缺乏产品替代弹性这一重要参数,作者并没有将产品差异化引入模型之中,因而估算结果存在偏误。Klenow与Rodrguez-Clare(1997)校正了一个一般均衡模型,利用哥斯达黎加的数据发现来自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占了GDP的2%以上,其中包括来自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它提高了整体贸易利得的50%~300%。虽然考虑了产品的差异性,但是该研究只估算出两个替代弹性以代表所有消费品和中间产品的替代弹性,导致结果解释力不足。基于Hicks(1940)的研究,Hausman(1981)首先利用微观数据估算单一产品内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通过准确计算新种类的保留价格(使得消费者对其需求为零),结合产品的现价,测度新产品种类价格下降引致的福利变化。Hausman(1997、1999)将同样方法应用于分析通信工程和早餐谷物食品的出现对福利的影响。但该方法的实施需要计算每种产品新种类的实际价格,细致的微观数据的可获得性成为此方法得以推广的最大障碍。
Romer(1994)试图在垄断竞争框架下测度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新产品种类增加的福利效应。由于贸易壁垒和出口新种类到外国市场的固定成本,一些产品无法获得支撑出口的利润,这限制了进口国可获得种类的数目。如果一些产品起初被禁止进口,那么由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福利可占据GDP的20%。Feenstra(1992)测算了美国进口保护主义引发的外国生产率损失以及美国国内的福利损失,指出:即使关税降低的幅度很小,新进口种类增长所引致的福利效应依然显著。然而,以上两篇文献没有关注新种类对价格的影响,仅提供一些潜在福利效应的计算(Broda and Weinstein, 2006)。
迄今为止最有影响的工作是Feenstra(1994):在CES框架下发展了能纠正新出现和消失的进口种类的价格指数。同一产品内不变弹性的假定暗含了新产品种类的保留价格为无限大,从而解决了微观数据的不可得性问题;利用相关统计技术,作者得到估算产品内种类之间的替代弹性的经验方法,并指出新种类是否降低单位成本取决于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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