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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对浙江省杭州、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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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5 14: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00年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2015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达11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4. 7%,实现连续13年增长.年均增幅高达33. 6%,居世界前列。其中民营企业的贡献和作用日益突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已经由国企主导向国企、民企双轮驱动转变。十三五时期既是我国
*本文为2015-2016年度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基金课题《十三五时期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对外直接投资的加速期,也是实现以一带一路战略为统领的产业链全球化布局的关键时期,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拥有诸多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优势,尤其体现在对高新技术、能源资源、军工等敏感行业投资以及实施重大项目海外并购上。同时有利于防止国企对外投资中的贪污腐败、资金外逃、严重亏损等问题。但目前对于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政策歧视和体制机制障碍,需要尽快加以解决。针对这些问题,课题组于2016年5月8日至14日赴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调研,座谈并走访了当地民营企业代表及相关部门和机构。
一、浙江省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
(一)对外投资规模实力壮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浙江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总体规模逐年扩大。浙江省对外投资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浙商已成为我国民企走出去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浙江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壮大、实力增强、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投资区域广泛,投资产业不仅涵盖进出口贸易、服装、轻工、餐饮等传统领域,高技术、新能源、军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发展迅速,在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数据,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占全国对外投资总额从2005年的1. 29%上升至2014年的3.6%(见表1)。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数据,2015年全省对外实际投资金额约55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5%左右,约占全国总量的4. 6%,主要涉及制造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境外企业和机构共计8254家,对外直接投资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对外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是香港、美国、印度尼西亚、瑞典和德国。
(二)涌现出一批优秀跨国企业
走出去一直是浙江民营经济的一大特色。从产品走出去到企业走出去,从尝试性、探索性到规模化走出去,浙江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从小作坊到跨国企业的转变。近年来,浙江民企海外投资实力和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涌现出吉利、万向、华立、恒逸石化、正泰、海康威视等一批优秀跨国企业,尤其是高技术、新能源、电力、军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外投资快速发展。吉利集团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2012年进人世界500强企业,是唯一入围的中国民营汽车企业;万向集团经过20年的海外发展,目前已在美国14个州设立或收购28家企业,年产值20多亿美元,员工5000多人,并于2011年在杭州投资1.2亿美元成立万向意能电力公司,将美国先进电池技术引入国内;华立集团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涉及工业地产、大宗资源产品贸易、制造(原料)基地及海外电力工程EPC(设计采购建造)总承包等众多领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在文莱投资建设年加工800万吨原油的石化项目总投资43.2亿美元,是文莱建国以来最大的投资项目,打通企业石化、化工产业链,有效解决国内化工原料和资源不是问题;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自建,在美国、德国等国家设立了8家子公司,在8个国家持有海外电站18个,积极进行全球布局,有效规避了欧美双反的狙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已成立21家海外子公司,覆盖欧、亚、北美、非洲及大洋洲,建立了全球销售网络体系,海外市场覆盖156个国家和地区;青山控股集团在印尼投资18亿美元建设镍铁冶炼项目,初步实现企业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有效破除欧美对中国不锈钢初级产品的贸易壁垒;瑞立集团通过买壳在美国纳斯达克的OTCBB(柜台交易市场)上市。
(三)大规模并购、先进技术型并购实力增强
2008年金融危机和2009年欧债危机爆发,欧美经济增速低迷,一些世界知名企业由于陷入困境亟待出售,为我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获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行业领军人才等优质资产,加快实现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提供了难得机遇。2007年之前浙江企业的海外并购每年都在20单以内,2008年开始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15年达到135件,海外并购数量居全国第一。并购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机电、装备制造、化纤纺织、医药等制造业领域,商务服务业、零售业、娱乐业等领域项目不断增多,大型项目多为本行业领域的高端并购;并购地区从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向印尼、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延伸。①企业通过国际并购不仅规模扩大,而且获得核心关键技术、品牌,实现了产品结构升级和国际化发展。吉利2010年并购沃尔沃,获得沃尔沃轿车公司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包括9个系列产品、3个最新平台、2000多个全球网络,2013年吉利一沃尔沃联合研发中心在瑞典哥德堡开始试运营。2010-2015年万向集团在美国加快了技术型并购步伐,先后成功收购汽车电池生产商ENER1、A123电池系统公司、电动汽车生产商菲斯克公司,实现技术合作,提高产品美国市场占有率,并整合A123先进电池技术和菲斯克的先进汽车整车技术。此外,富通集团通过并购日本昭和电线、吉利集团并购沃尔沃公司都成功实现国产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欧美国家军工企业实施并购。日发集团并购了先进机床行业优秀企业MCM公司,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兵器、汽车、能源等领域,2 011-2 013年其产品在航空业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5%、50%和53%。中航工业集团曾对该公司试图并购,由于其国有军工集团的敏感性未获成功。日发集团成功进入这一敏感领域,既为国家军工产业获取了先进产能,又为自己从纺织机械向精密机械的转型打下坚实基础。江银实业有限公司以1700万欧元与法国泰乐玛公司达成收购协议,获得了泰乐玛公司的动产、不动产、全部技术专利、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和销售网络,从而跃上国际缓速器产品技术的最先进水平。
① 陈佳莹:《海外并购涌起浙江潮》,《浙江日报》2016年5月24日。
(四)境外工业园区快速发展
自2006年以来,我国境外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成为推动走出去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境外经贸合作区共6家,其中泰国罗勇工业区、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合作区、越南中国龙江经济贸易合作区3家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乌兹别克斯坦鹏盛工业园、越美尼日利亚纺织工业园、塞尔维亚贝尔麦克商贸物流园区3家为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华立集团与Amata(安美德)集团合作开发的泰中罗勇工业区是国家首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之一,目前已有超过60家企业人驻园区。这些园区成为集聚国内企业的重要载体,在帮助企业解决投资中的困难和争端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提供了稳固可靠的海外发展基地,有利于形成融人当地市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企业各自为阵的松散局面,实现抱团出海,加强了我国企业对当地政府、社会的整体影响力,提升话语权,形成避风港,有助于企业发挥投资规模效益,实现互补协同、共同抵御风险,并争取所在国的优惠政策。
二、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问题
据被调研企业反映,目前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一)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因素加大
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全球政治、经济、外交形势变幻动荡,导致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企业在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投资时,通常面临东道国政局不稳、汇率大幅波动、重大突发事件干扰增多,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差等问题;在向欧美发达国家投资时,则通常面临保护主义严重等问题。这些都使企业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2014年泰国政变对罗勇工业园区招商造成影响,部分赴泰投资企业推迟甚至取消了投资计划;越南龙江工业园因去年越南发生针对中资企业暴力事件,招商工作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企业受卢布贬值冲击经营困难,导致部分入驻企业离开合作区。企业反映,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国家市场环境差、政府贪污腐化、政局动荡及反华势力较强等因素,加大了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由于国际经济波动使汇率风险成为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风险,部分国家货币如俄罗斯卢布、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都出现了断崖式下跌,但中信担保公司的现有保险并不涵盖汇率保险,导致企业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二)企业在与东道国沟通协调中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企业反映,由于民营企业在与东道国政府沟通时身份地位不平等,我国外交使馆又缺乏政府层面的有力支持,导致项目谈判经常受挫、推进实施困难重重。如,恒逸集团在文莱投资的石化项目,与当地政府沟通时被长时期拖延、搁置,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华立集团在墨西哥建立工业园时,当地要求企业自行解决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水电气等,由于我国政府支持力度弱,无法与当地政府形成有效沟通;瑞安杰禾贸易有限公司在尼日利亚投资时,遇到困难寻求当地使馆帮助却无人接待等等。
(三)企业在对外投资及并购中存在融资难、资质玻璃门等政策歧视
企业反映,由于政策性银行融资门槛过高、商业银行融资产品缺乏,融资贷款主要向国企倾斜,导致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融资困难。尤其体现在蛇吞象的重大海外并购项目上,由于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依靠自有资金,且担保体系不健全,境外资产无法抵押,导致并购项目难以实施。如吉利并购沃尔沃,如果没有大庆、成都、上海等地方政府的股权融资,吉利是无法凭借银行融资完成并购的。三花集团曾有意收购美国某火箭发动机企业,经过几轮谈判,但最终因贷款融资困难,未能形成收购。一些企业反映,国企投资可以亏掉本金,但民企贷款都困难重重,这是不公平的,目前国家在投资审核方面对于民企要求比国企还要严、还要紧,资源主要向国企和央企倾斜,政策红利收益民企享受较少。此外,民企在援外项目资质上还遭遇玻璃门问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援外项目规模必将扩大。但民营企业由于不具备援外资质而被拒之门外。如浙富水电、大华股份、浙大网新等优秀企业申报援外物资供应商、成套设备供应商资格未获批准。这既有违市场公平原则,又不利于国家援外项目发展。
(四)签证问题成为影响人员往来的重要因素
一是国内人员出境签证手续繁杂、签证名额少、签证困难等因素,造成企业内部人员往来不便,影响投资项目运营。如青山控股在印尼投资镍铁冶炼项目,需要从国内派遣技术管理人员,但由于签证名额较少影响项目进展。二是国外员工入境培训无法签证。由于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生产基地需要对海外员工进行培训,带来大量的境外人员入境培训项目。但目前只有学生签证和工作签证是中长期签证,而没有设置研修人员签证,导致东道国受训员工无法入境,不仅影响境外企业的人才供给,也制约了我国教育培训服务贸易发展。为此,一些企业只好采取变通办法。如锦江集团在印尼投资时计划在国内组织培训印尼员工,由于印尼员工无法获得签证,该企业只能与某大学合作办理学生签证。三是在华外籍员工办理工作签证耗时较长。如华立集团的外籍管理人员在杭州第一次办理工作签证需要半年时间,此后每年都要用2个月时间办理签证。
(五)海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复杂、周期长而导致商机延误
2014年国家相关部门均分别出台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新规,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大幅下放审批权限。这无疑加速了我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与并购的步伐。但调研企业反映,目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审批制已经改为备案制,然而企业所需要的报送审核材料清单并没有减少,手续复杂、时间长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仍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10亿美元以上的则需核准。但是海外并购项目时间紧、招标前置条件多、保密性要求高,容易贻误商机。如万向集团某并购项目,在国家有关部门走完全部手续需花费3个月时间,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许多并购项目需要在短时间内支出保证金并派出专业项目团队,但经常由于手续不完备、购汇、出入境审批不及时等错过良机,挫伤了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此外,也使得一部分民营企业绕开国家监管体系曲线救国,不利于国家对境外投资情况的准确掌握。
三、促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力军,并在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及敏感性、关键性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当前我们面临来自以美国为首的遏制势力日益加大,许多国家对国企身份较为敏感,更应该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应积极消除各种思想认识误区、政策歧视和体制障碍,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保障。
(一)放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管制,促进投资便利化
由于民营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国企对外投资的监管审核,对于民企而言,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只要符合东道国准人条件的都应该给予通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政府重点加强事后监管和服务。国家在投资领域、重大项目、金融支持等政策方面,做到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二)简化手续,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一是逐步对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采取登记制。切实简化对外投资审批和管理,加强对外投资的政策协调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效率;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便利化。二是简化签证手续。对境外投资项目工作人员前往落地签证国家享受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等具体政策,进一步完善境外并购的便利化程序。设立研修人员签证,为入境参加培训人员提供便利。三是建立非禁即入的援外准人制度。取消目前的准人审查制度,直接向具备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放开成套项目援外资格,向具备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放开物资供应商资格。
(三)发挥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的优势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装备和基础设施需求强劲,市场潜力巨大。鼓励民营企业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强投资基础设施、海洋、能源资源、高新技术、军工、农业等领域,构建全球产业链。重点推动高技术企业对欧洲地区投资,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设立或收购海外研发中心。企业普遍反映,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欧洲国家法制规范、市场环境好、先进技术多,企业投资综合成本较低、风险相对小,不仅可以规避贸易壁垒,而且有利于掌握世界先进技术,获取外溢效应。
(四)加强金融、财税、保险等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政策性贷款优惠。加大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优惠贷款规模、适度降低门槛,完善对外投资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制度。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发展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解决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境外投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民间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索设立社会资本参与的海外产业投资合作股权投资基金。三是设立海外并购基金。利用中投公司等主权基金设立境外并购基金,主要面向发达国家的医疗器械、航空、机器人、军工、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优质项目并购。四是在税收方面,对于企业在国外投资形成的利润如继续在国外设立企业可以实行税收抵扣。返程投资实行股权穿透原则,穿透到自然人。五是扩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汇率风险提供保险业务,以对冲因东道国汇率大幅波动对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建立进出口银行、国开行对于政治、战争等不可抗拒的风险实行可转债制度。
(五)完善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外投资大数据建设,为企业提供各类相关资讯、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国别投资合作指南、投资风险报告等信息。二是大力发展金融保险、法律、财务评估咨询、勘察、技术援助、信息服务、培训、会展、市场推广等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是积极发挥工商联、商会、贸促会、行业协会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四是加强境外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充分发挥境外工业园区平台作用,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集群式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及全球生产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式走出去,形成大企业带动小企业投资、上下游联动走出去的规模效应。
(六)发挥驻外使领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预警援助机制
推动多双边或区域投资保护协定以及避免双重征税条约的商签工作,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多种服务,保障企业对外投资利益。利用外交渠道在为境外投资企业协调东道国关系和事务、提供各类资讯服务、建设网络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增强驻外使领馆的应急处置能力,协调当地商会、侨团等多方力量,完善经贸争端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风险。引导企业规范投资,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文化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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