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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浅谈智能建筑产业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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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8: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文关键词:智能产业;智能企业;产业联盟;行为
  论文摘要:在对DCN联盟运作分析的基础上,推断新的市场行为是其成员合作多赢的机会。由推演联盟今后的走势,提出发展对策;通过DCN的作用与操作问题,得出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对“新生的企业联合体”是至关重要的结论。
  
  1.引言
  
  随着国际化浪潮一波又一波的到来,IT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专业技术前沿,改写了中国城市、小区甚至是家庭建筑的[2]。建筑技术的快速进步,引发了建筑市场经济新的表现形式与新的热点。对多年拼搏在智能建筑领域一线的企业而言,是有喜有忧;所面临的错综复杂局面,极富挑战性。于是一道风景线出现了:昔日的竞争对手,从不相往来;今天却聚合一起,寻求合作应对挑战;我国智能建筑领域展示了一种新的市场行为方式——缔结“产业联盟”。
  本文将以数字社区控制网络产业联盟(Digit Community Control Network Industrial Alliance,简称为DCN联盟)为实证,分析其成因、走势与对中国智能建筑市场的影响。认为政府部门的态度和支持,将对联盟的兴衰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深入分析、讨论的目的是要导出这样一种结论:通过政府部门的政策导向,鼎力支撑产业联盟的运作,可以逐渐规范大多数企业的市场行为,有力地促进我国智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3]。
  
  2.中国智能建筑领域企业市场行为的演变
  
  上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智能建筑,在其后不到10年的时间开始在我国崭露头角;又经10年左右,达到了方兴未艾的程度[4]。目前国内智能建筑市场,国外企业与企业大体上各有侧重:国外企业主要集中在楼宇智能化分市场,而民族企业主要集中在小区智能化分市场。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格局,不能说不与民族的影响程度“正相关”;办公楼宇倾向于追求现代技术、时尚化,居住小区相对而言则更多地带有实用、文化的痕迹。一个比例数字值得注意;楼宇市场仅占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市场的20%,而小区市场则占到了80%;也就是说,“民族企业集群”的“合力”现在我国智能建筑行业占据了主导地位[5]。
  智能建筑发源于技术先进的西方国家。而只用短短的20年左右时间,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民族品牌能在智能建筑行业“称雄”,实属不易,是可喜的态势。
  但是,由于对智能概念和智能化程度理解上的差异,加之没有相对成熟的技术与可靠适用的产品;使我国的智能小区市场进入壁垒很低,导致市场集中度也很低。在不到20年的时期里,由于对时髦技术盲目追求及对智能领域利润的偏差理解,我国几万家大大小小的企业从事智能建筑行业的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和技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一定时期内一些企业垮掉了,又有一批新的公司进入;这种现象目前仍在继续。智能小区市场结构的不合理与有效性差,引起完全市场竞争为主体的市场行为:为争夺一项工程竞相杀价,竞争的恶意性越来越重,甚至商业贿赂屡见不鲜。无序的不良竞争,搞乱了市场秩序;同时技术上也带来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产品五花八门无统一标准,大批小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售后服务难以保证;人们对智能产品的使用与成熟度产生了怀疑[6]。所有这一切引起了有规模智能企业新的思考和应对行动。
  
  3.DCN联盟的产生与实际运作
  
  3.1 DCN联盟的产生
  2005年上半年,对智能小区市场混乱、非理性的价格行为、广告行为,特别是市场前景的堪忧;促使沈阳西东控制技术公司董事长刘叶冰博士深度思索破解之法: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其它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合作应对挑战,可能是打破困局的良策。刘董随即开始国内的走访,与规模企业负责人沟通,取得了初步的共识。
  2005年6月北京丰台,召开了业内有代表性的深圳视得安、广州安居宝、厦门立林、厦门振威、北京海湾集团、沈阳西东、贵州以太公司,以及中国矿业大学专家代表参加的联合行动筹备会。经过认真、慎重的商讨,决定建立DCN产业联盟,共同承担支撑民族智能小区市场的重任。拟形成的联盟企业占有我国60%以上的行业市场份额;每年的家庭对讲与安防产品产量超过1000万台套,其中20%以上的比例出口欧美及亚洲发达国家和地区。
  经过近2个月的酝酿和准备,同年8月在国家建设部科技司、信息产业部产品司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DCN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举行了发布会,会后国内有影响的建筑报刊均进行了报导。成员企业通过了联盟章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发布了“北京宣言”。大家共同承诺:今后要以实际行动逐步统一联盟技术标准,实现联盟产品的互联互通,推出联盟企业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网络;目的是要重新树立智能建筑行业的中国品牌形象。
  这次会议的建设性在于:我国智能建筑市场第一次出现了“国内品牌的经济联合体”,有远见的规模企业主动自律。一些多年对抗竞争的敌手坐在一起谈合作了,这标志充斥着100%“对抗竞争行为”的中国智能建筑市场,开始露出“合作竞争行为”的萌芽[7]。
  有个概念性问题要做出说明:从严格的理论角度讲,如果把我们所述的“经济联合体”定义为“企业联盟”,较通俗的理解是“两个以上企业之间的联盟”;而现实中的DCN产业联盟应该是一种实用的称呼,可以解释为“DCN产业的联盟”。
  3.2 DCN联盟的实际运作
  2005年11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DCN第一次全会。会议由执行主席、厦门立林科技公司总经理陈旭黎主持,对智能建筑专用芯片研发、联盟技术标准审报等七个议题进行了汇报与磋商。联盟各企业负责人在良好的气氛中,进行了认真、坦率的讨论;就共同出资研发关键技术、建立联盟网站等达成广泛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这次会议说明DCN联盟活动由开始的“务虚”走向了“务实”。
  厦门会议以后,DCN联盟的行动一直在进行中:
  (1)2005年12月DCN联盟会长刘叶冰博士向建设部,送交了近万字的“推进中国社区发展建议”。
  (2)2006年2月DCN网站设立。
  (3)2006年3月联盟处与成员企业协商共办DCN刊物事宜。
  (4)2006年3月末DCN联盟中央研究院设立方案(草案)完稿,以备讨论。
  (5)2006年4月,国家建设部批准DCN联盟制定《居住区数字技术应用DCN设备控制通讯协议》行业标准。
  (6)2006年8月,联盟开会决定行业标准编制、设立联盟研究机构等事宜。
  3.3 DCN联盟的意义
  DCN联盟产生不是偶然现象,是中国智能建筑市场“进化”的标志,具有很强的积极意义[8]。
  (1)企业的市场行为由原来的“完全竞争”,开始显现“规模联合;特别是展露了“企业集群”的“协调行为”,并且一出现起点就比较高。
  (2)DCN联盟是一个好的经验性例证,值得研究、总结;它既包括横向企业的联合,又涵盖纵向企业的联合[9]。
  (3)如果政府部门引导得好,DCN可能演变为企业自发建立的行业协会,这个产业自律的创举具有相当的示范作用。
  (4)有利于保护中国智能建筑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在智能小区市场,联盟企业的技术诀窍可以互补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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