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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作为全国最初开放的省份之一,广东省近年来利用外资的步伐逐渐放慢,而与此同时,其他省份加快了利用外资的节奏。对广东省利用外资策略的分析将不仅有利于广东省,对其他省份有一定借鉴作用。 关键词:利用外资 国外直接投资(FDI) 产业结构
广东利用外资总体状况
自1979年以来的20年中,广东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1108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相当于同期广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3。充分利用外资既为广东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也促进了广东工业化水平的迅速提高,还为省内外创造了上千万的就业机会。
2004年上半年,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15亿美元,下降14.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继去年被江苏省超过之后,今年又被山东省超过。
从绝对数量来看,广东省已不再是利用外资的龙头老大,而且其地位有不断弱化的趋势,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同时对其他省份利用外资也许能起到借鉴的作用。
广东利用外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FDI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
广东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在经济增长率、人均GDP、产业结构、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外向型经济、市场发育、居民收入等方面,欠发达地区都远落后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有些经济指标甚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总量看,2002年广东实际利用外资前7名的地区仍是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珠海、江门,都属于珠三角地区,整个珠三角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150.21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90.55%;东西两翼为8.98亿美元,占全省的5.41%;山区为6.7亿美元,占全省的4.04%。从人均利用外资来看,2001年珠三角为401.31美元,东西两翼为26.75美元,山区为34.78美元,珠三角分别是东西两翼和山区的15倍和11.54倍。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弱化了广东整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现代化的效果,并将继续制约广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不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广东就不可能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利用外资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广东利用外资改善欠发达地区投资环境应做到以下几点:
政策倾斜与优惠,引导外资流向欠发达地区。尽快健全和完善欠发达地区利用外资的法规和政策。在遵循全国利用外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充分考虑WTO公平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出既符合欠发达地区实际,又不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优惠政策。
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增强其引资能力。目前,欠发达地区投资环境不尽人意,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促使外资流向欠发达地区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改善欠发达地区投资环境。
开辟欠发达地区利用外资新渠道。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支持跨国公司对欠发达地区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或联合。
加强对外资流向的引导, 提高欠发达地区利用外资的质量。欠发达地区引进和利用外资应当由过去的全面吸收转变为有选择、有重点的吸收,促使外资与资源的结合,推动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广东外资来源和投向
广东外资来源过于集中,其中1990年和1998年广东省域外直接投资(FDI)情况如表1。
从表1看出广东省外资来源地区高度集中的特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港、澳与广东的地缘关系和人民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且开放后三地人民相互往来频繁,资源互补、相对利益日益增长和经营环境的逐步接轨,是目前广东仍然保持以港、澳资本为主的重要因素。由于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FDI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地区,港澳台资金以资本小、科技含量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为特点,不利于广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使得广东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处于低水平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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