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包公:断案能力差 感情用事乱杀人
包拯在民间的口碑很好,名气很大,主要归功于公案小说《三侠五义》。小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百姓称之为“包青天”。可惜,历史不是小说,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要说断案本领,着实不咋的。感情用事也曾乱杀人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对待。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士大夫偏向小民也不同。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一旦感情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
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有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拥堵,一旦发生大火,后果不堪设想。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懈怠。包拯看到现场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这时有个人跑来请示:“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
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于是断定这个人有意戏弄,竟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都要先请示才行。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不过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包拯罔称青天。
判案也曾中“苦肉计”
包拯为官,号称明察秋毫,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糗事。一个大款犯法,按律当受杖刑。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负责打板子的小吏。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他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
包拯带大款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大款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
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嫌疑。于是下令停止对大款用刑,无罪释放,却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包拯的本意是要打压手下官员的气焰,让他们不能从中偷奸,妨碍司法公正。自认为精明,谁料想一切都在熟知他作风的小吏的预料之中。用个苦肉计,就让大款逃脱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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