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做官廉洁奉公 离任时将多数薪俸留官府仓库
提起唐代的白居易,很多人对这位大诗人的《琵琶行》、《长恨歌》、《新乐府》、《秦中吟》等诗歌代表作铭记在心,但并不知道他曾经是一位廉洁奉公、公而忘私的清官。他在杭州任刺史三年,离任时,把自己的大部分薪俸都留在官府仓库。离任后他写了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思想情感:
三年为刺史,饮冰(为国担忧)复食檗(檗bò一种苦味植物)。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此诗当是白居易在杭州任职时的真实写照。
正因为诗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于是“继守者,公用不足,多假而复填,如是五十年”(北宋王傥《唐玉林》卷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他的“继守者”也不敢怠慢,恪守职责;否则那“官库”早就空空如也,又何待五十年乎?当然,那两片天竺山的石头,绝不会真的抵千金;但白居易依然认为这有悖于当官的职业道德,有“伤清白”之嫌。
此诗除了表明诗人艰苦节约严于律己的观点之外,是否也包含着对那些贪官污吏的讽刺鞭挞呢?笔者才疏学浅,不敢妄下结论。
作文先做人。白居易之所以在诗歌上登上峰巅,青史留名,与他的一身正气和完美的人格是密不可分的。换言之,是诗名的灿烂光辉太耀眼了,才使他的清名廉洁被掩盖,而不被后人所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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