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变法的影响:变法前后楚国封君领地构成的变化
吴起变法的影响:春秋战国之际,楚国开始出现封君,战国时期封君人数不断增加,封君制的兴起逐渐成为楚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楚国历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传统观点多认为,封君制是“春秋时期分封卿大夫的继续”。随着郡县制在各国渐次施行,逐渐代替原有的卿大夫采邑制,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各国为对少数功臣、贵戚或宠臣进行封赏,纷纷实行封君制,其最明显的特征是授予受封的卿大夫以“君”或“侯”等名号。封君制与郡县制作为楚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战国时期曾长期并存。长期以来,由于材料限制,学术界对郡县制关注较多,而对封君制的研究很不充分。近些年,随着战国出土文献的不断整理和公布,这方面的研究有了进一步深入的可能。本文拟结合传世和出土文献,细致分析战国时期楚国封君领地的构成,以期在战国基层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方面有所推进。不当之处,尚祈方家不吝赐正。传世文献中有关楚国封君的详细描述不多,仅能从对鲁阳文君和阳城君的少量记载中窥得封君领地的大致结构。鲁阳文君公孙宽为楚平王之孙、司马子期之子,受封于楚惠王时期,又常被尊称为鲁阳文子。“文”是他的谥号,与新蔡葛陵楚简(下文简称新蔡简)所见的平夜文君谥“文”的情况类似。关于他的受封,《国语·楚语下》有详细记载:
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文子辞曰:“梁险而在北境,惧子孙之有贰者也……惧子孙之以梁之险,而乏臣之祀也。”王曰:“子仁人,不忘子孙,施及楚国,敢不从子。”与之鲁阳。惠王本欲以梁封之,鲁阳君请求改封于鲁阳,表面上是惧怕子孙有逼上之二心,实则因梁在边地,担心子孙失邑。《墨子》记载鲁阳文君与墨子的对话,见于《耕柱》和《鲁问》两篇。《鲁问》篇云:子墨子……谓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
从这段文字可以解读出的信息包括:一,鲁阳文君说在封地“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若有攻伐,“则寡人必将厚罚之”。体现了他在封地内的绝对权威,行政、司法等权力都由他来掌控;二,四境之内的“大都”、“小都”指代大小城邑,可知封君的封地面积较为广大,包含独自的城邑体系,在城邑之外则应有大片的乡野地区。除鲁阳君外,从《吕氏春秋·离俗览》之《上德》篇有关阳城君的记载也可以看出类似情形: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
讲的是楚国阳城君与墨家的孟胜毁璜为符,孟胜为阳城君守国、死国的故事。孟胜与阳城君交好,阳城君令他守国,他应当参与管理阳城君封地内的一些事宜。虽然不清楚阳城君是否给予他某些官职,不过可以肯定他的权限是来自阳城君的,反映出封君在封地内职权很大,可以任免不少官员。所说的“国”指的就是阳城君的封地。封地称“国”,在封地内有独立的武装。虽然其仍受控于楚国中央,中央有分封和收回封地的权力,但独立性依然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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