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老照片:民国时期,商家也会用明星来做广告宣传
民国时期,在报刊上登广告是很重要的宣传形式。很多商家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广告显得出类拔萃,也极尽所能。这是以民国电影女王胡蝶命名的香皂。这是当时的香烟广告,看来在哪个时期商家也是极其注重美女营销的,美女代言显得商品会更加“摩登”更加流行。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成为街头巷尾谈资的莫过于那些著名的女影星、女歌星、交际花了。这是影星周旋代言的布料广告。
这是陈云裳代言的布料广告,当时大大小小的广告牌、包装上往往就是由她们来代言。
连薄荷糖广告都是泳装女郎,看来在那个时期思想也是很开放的。
民国时期很受“爱国主义”思想的影响,也有很多商家不会以明星人物来代言,而是在广告语上极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是国产货,以此来带动营销,这也是常见的借势营销手段。
为公司亲自代言要是放在民国也不算新鲜。在当时,很多企业会将老板或者创始人的头像印在商品上,通过他们的代言来表明商品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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