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了逼大家生孩子 到底都用了什么法子
如今,网络上一个常见的句式就是,中国人太多了,不控制不行。我就纳了闷了:他们难道不知道比起别的资源,人本身就是最大的资源吗?凭什么认为人是废物,只会消耗资源,不能创造资源?这是一篇很大的题目,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前段时间看到媒体上,文史学者史杰鹏有篇专栏,叫《古代人的生育》,告诉我们,其实,古代人,尤其是老百姓,是并不乐意生育的,因为养育很艰难。一般情况下,统治者要干的是想方设法鼓励大家多生育。的确,以中国古代的一些史实为例,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汉惠帝六年,曾经有一条诏令: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算,是指人头税,汉四年(前203)汉高祖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是为算赋。就是说,结婚晚的女子,要受罚。
关于婚龄,各朝各代都有所不同,而且经常变动。再以唐代为例。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下诏:“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而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4年)则有诏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似乎过了一百年,婚嫁年龄就大大提前。但其实不然,因为前者是指这个年纪“应当成亲”了,类似于婚龄的平均数;而后者则是指“不得早于这个年龄”,是法定结婚年龄的下限。但主旨都是说,到了合适的年龄,就应该结婚,而且必须要督促大家结婚,甚至死了妻子或死了老公的,脱了丧服以后,也要尽快再婚。
还有,贞观元年二月四日的诏书中,就要求各地刺史县令,督促民间及时婚姻;鳏寡多少和户口多少,都是属于考核官员政绩的指标之一。唐制还规定,女子不授田,结婚不加赋,所以民间乐于婚嫁,就是通过经济税收手段来促进及时婚娶的意思。
以上这些,难道说的只是结婚么?当然不是,背后是想督促生育。相对应的是,当代婚姻法规定了最早的结婚年龄(男二十二、女二十)就已经比较晚了,并且在婚假、产假等多方面给晚婚晚育者以优惠和便利,其实已经就是在鼓励减少生育的政策行为了。
在古代国家,还有一种常见的人口增长的情况。每当改朝换代,大的战争结束后,生产力破坏、人员伤亡已达到惊人的程度。比缺钱更严重的,是缺人,战争减员极为严重,史籍里常见“十存二三”之说。人口快速增长是皇帝很了不得的一项政绩,说明此时生得起、养得起,无动乱。据学者袁祖亮的研究,西汉前期每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约为千分之十二。在如此高的自然增长率下,“西汉初年的人口为1500万,文景之际全国已达2500多万,景武之际达3000多万,在武帝前期可能出现3400多万的人口高峰”。这才几十年的时间,人数就翻了一倍多。到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人口达到了5900多万的高峰;几乎是200多年前开国时的四倍。
在人口增长得最快的这些年时,这些皇帝都被史书大力吹捧:吕太后时,“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汉书?高后纪》)夸文景之治的“至今上(武帝)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廩庾皆满,而府库余财。……”(《史记?平准书》)
但我并非是想说明西汉时期的政治有多开明。翻开历史一看,东汉前期人口增加也很快,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只有2100多万,到了和帝元兴元年(105年),就已达到了5300多万;才过了48年,人口就翻了一番。再如唐代贞观十三年全国十道记3,041,871户,12,351,681口;11年后,至高宗永徽元年,增至3,800,000户,增加了24.9%,年均增长率高达2.04%(王育民《中国人口史》)。这个速度就很惊人。更令人惊叹的是,清初人口接近1亿,但到康熙乾隆时期,人口便爆炸性增长,1790年达3亿人以上,1851年达4.32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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