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帖!请说说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产生过程是什么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例如,为了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纳税人的居住国可以放弃对本国居民国外所得的征税权,而由所得的来源国单独行使征税权;或者居住国让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然后再在来源国征税的基础上对这笔国外所得按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征。在这两种情况下,居住国和来源国之间都会发生一定的税收分配关系。又比如,为了防止对同一批国际贸易商品出口国和进口国都课征国内商品税,目前国际社会规定对国际贸易商品统一由进口国课征国内商品税,出口国不征税,这样,出口国由于放弃自己对出口商品的征税权,其税收利益就会受到一定影响,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因而也要发生一定的税收分配关系。再比如,在跨国公司从事国际避税的情况下,由于跨国公司通常要把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由高税国子公司转移到低税因子公司去实现,所以高税国的所得税税基必然要受到影响,高税国与低税国之间也必然会发生一定的税收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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