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合同是什么意思,与装运合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1)到达合同的含义 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2)到达合同与装运合同的区别 ①交货地点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边境、港口或在进口国内地;装运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出口国启运地或装运港。前者是向买方实际交货,后者是交给买方代理人或指定承运人。 ②卖方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负责长距离运输、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用、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及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负担在出口地交货前的一段运输,部分或全部结关手续、费用,即使承担交货后运费和保险费,也只是正常部分,额外费用仍由买方负担。 ③风险转移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无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风险于货物处于买方处置之下时转移,此前风险完全由卖方承担,是否采用保险方式转移,由其自行决定;装运合同下,风险在出口地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或交给承运人、代理人控制时转移,此后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在有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也只根据买卖合同规定的险别投保,如未规定险别,则只需投保最低险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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