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谈新形势下开展人事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摘 要:政务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转换政府职能提高工作作风的途径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人事部门是政府机构的重要职能部门,加强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关键词:人事 政务公开 依法行政
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率、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是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1966年和1976年,美国先后制定了两部涉及知情权的重要法律《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明确规定政府信息要公开,公众有了解和取得政府文件的权利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200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是当今公共管理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人事部门是政府机构的重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故此,加强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题中之义。论文代写 http://
一、政务公开涵义的界定
关于政务公开的涵义,学术界的认识不尽一致。有学者认为,“政务公开仅仅限于政府机关的范围内,尤其是与公共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有学者认为,“政务公开应该是指依据法律或道德,与公共权力相联系的各项事务向全部或部分特定对象群体公开”,“所有关渋到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都应该依法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归为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包括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电监会、保监会等单位;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也有大量的信息要发布。由此说来,我国政务公开 的公开,不应只局限于政府机关事务的公开,在执政党内部、社会团体、公共事业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也应该大力提倡,以提高全社会的效率和风气。推行人事政务公开,是加强政府人事部门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密切政府人事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人事人才工作应自觉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全局,进一步深入开展人事政务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代写论文 http://
二、推行人事政务公开的现状
(一)实践成效
政府人事部门对推行政务公开一直非常重视。2005年11月,人事部印发《关于人事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人部发〔2005〕91号),明确提出不断完善人事政务公开的要求。各级人保系统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逐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很大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主要有如下特点:
1.公开内容规范。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对人保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坚持高标准要求,使各项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规范。一是抓住热点项目公开。按照人民群众最关注什么,就重点公开什么。比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工作内容。二是抓住重点部位公开。结合人事系统部分处室的职能相对集中,收费的项目相对较多的实际,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应该把握一些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公开。对每项公开的内容,坚持抓住关键的环节实行全程公开,确保公开到位,方便群众。如在公务员的招录工作中,需要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时间、具体内容、具体要求和最后结果,都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及时公开,确保整个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杜绝内部搞变通和“暗箱操作”。
2.公开形式多样。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的社会化公开体系。一是依靠新闻广播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的问题。二是邀请普通公民到人事部门机关观摩咨询。通过网络、媒介及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邀请社会普通公民,定期到现场观摩、咨询办事程序。三是邀请公民对公务员招考面试、职称评审、专家评定等过程进行旁观旁听。四是充分发挥人保监督员、高级人才顾问的监督指导作用。五是通过网络、媒体、文件、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全方位介绍人事政务信息。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涉密人保业务、政务信息,全部实行政策、依据、时间、标准、结果“五公开”。
(二)存在问题
总体而言,人事政务公开工作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一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事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妨碍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由于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在头脑中根深蒂固。思想上没有形成政务公开是政府义务的概念,有的领导干部对人事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一些政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对自身的职责没能很好理解,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代写论文 http://
2.政务公开内容狭窄,信息公开渠道少,方式相对单一,手段还不是很先进,有的地区政府人事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3.政务公开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政务公开的程序性规定不甚严密,同时在公众无法正常获取信息时也缺少救济手段和途径,程序上的保障比较匮乏。
三、深入开展人事政务公开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事政务公开的领导
政府人事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和法制观念,不断加深对政务公开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人事人才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进程,推动人事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成为人事人才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论文代写 http://
(二)深化和拓展人事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府人事部门应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1.应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是行使人事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者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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