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和创新趋势
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和创新趋势 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深化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努力地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先后进行了六次比较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上已形成基本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①近年来,党和政府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此同时,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成效明显,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及成功应对国内外各种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违背科学发展要求的现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如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政府职能定位尚需进一步厘清,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仍然存在,组织结构不合理、职责权限不清晰、权力责任不对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政府的协调运转,降低了行政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成效。②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体制机制上的重大突破。其中,深化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为重要和紧迫。要使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使政府职能从追求短期GDP最大化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让政府真正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只有建立起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显然,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就是当前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和发展趋势。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一、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
(一)规范有序,其核心是依法行政
行政管理体制,既是政府公共行政权力配置的模式,也是政府公共行政权力配置的过程。无论是相对静态的模式还是相对动态的过程,政府都是通过其行为作用于社会,因此,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对政府行为全过程进行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包括制定行为规范的依据要规范、执行规范的行为要规范、监督规范的司法要规范三个方面。
1.制定规范的依据要规范
制定规范的依据的规范,既是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的前提,也是行为规范的前提。它要求做到制定规范的主体要合法,规范的内容对象要合法,规范的程序要合法,规范的结果要合法。规范的主体合法,是指明确规范哪些政府(部门)或哪级政府(部门)有权制定规范,除此之外无权制定规范,否则就是违法。规范的内容对象要合法,是指有权制定规范的政府和部门,制定规范的内容和对象是否合法,是不是真正为了公共利益。规范程序要合法,是指在制定规范时,是否按照既定的规则如提出提案、听证论证、集体表决等进行制定,如果是个别人动议而少数人决定的,那么在程序上就不合法。上述三个方面是规范制定的结果合法的前提,但这些前提并不一定导致结果合法。因为有人可能利用前面合法的前提,产生符合自己意愿但不符合公共目的的不合法的结果。现行做法是只要是政府部门,不管哪一级,不管有没有对外权,都在制定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且存在想制定什么规范就制定什么规范、在制定程序上由个别人或少数人决定的不合法现象。这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定要改革。我国已经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作文 http:///zuowen/
2.执行规范的行为要规范
规范合法是执行合法的前提,有了合法依据,还要强调必须按照合法依据执法。其次,执法主体要合法。一般来说,合法的法律依据中规定了执法的主体,因此,只有这一主体才是合法的执法主体。显然,没有该项事务执法权的主体,即使这个主体拥有法律地位和权力也不能成为该项事务的执法主体。其三,执法程序要合法。执法程序的合法是执法合法的重要保障之一。行政程序法,对执法的程序过程、时效效率等执法环节进行规范,既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又保障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其四,执法手段要合法。有合法的目的和意图,也要用合法的手段去执行,目的和手段要一致。在执法过程中只能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方式手段进行执法,超出规定不仅是手段违法而且会导致结果违法。在法治社会,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那种只要达到目的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包括非法手段的做法,是不允许存在的。
3.监督规范的司法要规范
政府行为缺乏监督,不仅容易导致不规范,而且容易导致违法。因此,加强政府行为的监督是行为规范的必要环节。同时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也要规范。为此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包括监督机构体系,监督法律体系,监督程序体系,监督仲裁体系。在这些体系的建设中,一方面,要树立监督的权威,实行机构和人员的垂直领导;要避免内部循环即自己监督自己;要与司法监督密切配合,实行行政性监督与司法性监督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对监督者进行监督,实行权力相互制约。对监督者进行监督,既要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实行群众性监督,更要建立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权力制约体制,实行法律性监督。把群众性监督与法律性监督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有效地达到监督目的。 开题报告 http:///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二)运转协调,其核心是和谐协调
如果说行为规范是强调结构架构、条条框框,那么运转协调则是强调分工合作,支持配合。要达到运转协调,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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