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策略
摘 要:机场净空是保护航班飞行安全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城市规模扩张迅速,围绕机场各种高层建筑物不断出现,对机场净空保护带来影响,严重影响航班飞行安全,迫切需要统筹协调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有四个原因造成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包括:机场净空保护的有效机制有待完善,城市扩张与机场管理的协调难度很大,地方政府需更加重视净空管理工作,机场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需要强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协调策略,包括:完善法规建设和严格执法,树立超前意识和科学规划,健全运营管理方式和协调机制,强化机场管理能力和加强宣传。关键词:机场 净空保护 城市发展 协调策略
机场净空是保障航班飞行安全的基本适航条件。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和航空港经济的发展,城市建成区邻近和围绕机场建设的情况日益增多,机场周边人类居住和活动密集区不断出现,给机场净空管理带来很多困难,使机场安全运行与城市建设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必须协调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建设及地方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二者统筹、和谐发展。
1 机场净空区域的保护
机场净空是指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为了保证飞机安全起降,在以机场为中心,在机场上空会划出一个净空区。净空区是经过严密科学的计算后划分为机场升降带、进近面、复飞面、内水平面、锥形面、外水平面,由这些带和平面围成的空间是为飞机起降专用的,任何其他建筑物不得进入净空区,风筝、气球和飞鸟也在严禁之列,即使接近此区域的高层建筑在高度上也有限制,而且还要在顶部漆上红白相间的颜色、装上灯光或闪光灯,目的是便于驾驶员识别,防止碰撞。
机场净空若得不到保障,将对航班的正常飞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雨天大雾、低云等低能见度天气时,飞机已失去目视起降的条件,将只能依靠机上各种仪表来操纵飞机在机场起降。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场净空条件,飞行将是十分危险的,飞行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所以,国际民航组织早在1951年就对机场净空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机场》中对机场净空保护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立法保护机场净空区域。对于国内机场管理单位而言,实施机场净空保护,是关系飞行安全的头等大事,不能有丝毫退让和妥协。
2 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协调的迫切性
2.1 保障机场飞行安全的迫切需要
目前,在我国不少地方,由于城市规划建设中缺乏对机场净空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没能认真执行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或者城市土地资源缺乏而向机场周边扩展,都致使机场净空的保护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因此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备降以及飞行事故时有发生,必须尽快协调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保障飞行安全。如,2012年,绵阳机场就因为邻近商业广场的超高建筑,而使夜间航班全部停运;由于土地资源紧张,大连、厦门、宁波等临海城市的城区不断在机场四周发展,航班因为机场净空区的问题而造成的飞行事件已成为常态。
2.2 保障机场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
在城市快速发展中,在机场周边净空区内很容易出现新障碍物,会对机场飞行安全带来极大的困扰。如净空区域内出现新障碍物,机场必须重新评价仪表飞行程序,甚至需要重新设计仪表飞行程序。如果障碍物位于复飞阶段或最后航段,机场的运行标准有时就需要改变。飞机起飞爬行或降落时,如果障碍物超过规定高度,可能造成飞机不能起飞或飞机减载,导致机场运行效率降低;或者被迫提高飞行天气标准,这样会降低机场的使用率,使飞机延误和不正常航班增多。
2.3 城市发展与机场扩建统筹协调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我国城市规模扩张迅速,很多地方产生了城市建设与机场净空保护的矛盾。各地不断拓展城市中心城区,不断建设以机场为依托的航空港经济区,机场由远离城郊变为了城市边缘或者工业区。同时,各地机场为满足需要也在不断扩大规模,同样需要发展空间。而机场建设投资巨大,并有各种配套设施的需要,只能在原址扩建或整体搬迁。如何用超前的规划协调好城市发展与机场发展的关系,实现两者都得到合理发展,显得尤为紧要迫切。如,郑州市规划建设国家航空港经济实验区,围绕机场要形成150平方公里的经济新城,对机场净空保护提出很高要求;大连机场与大连城区已经混杂一体,双方均产生较大影响,民众已经开始提议机场搬迁问题。
2.4 解决机场与群众矛盾的迫切需要
如果城市盲目发展,机场不科学建设和扩建,容易导致当地群众与机场之间也存在矛盾。群众在机场周边居住,日常生活产生的气球、风筝等对机场安全造成影响,而同时群众生活经常受到飞机噪声的影响,日常通讯信号也受到干扰。在城市扩张过程中,需要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搬迁机场净空保护区周边原居民,防止在净空区内新建居民区,促进城市建设与机场发展相和谐。
3 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发展矛盾的原因分析
3.1 机场净空保护的有效机制有待完善
机场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对机场净空区域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障碍物处置机制不够健全,处置程序有待优化。个别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或擅自更改建设高度,由于管理责任难落实,难以及时处理新增障碍物。有些地方审批净空项目会签部门多,审批时间长,影响工作效率。
3.2 城市扩张与机场管理的协调难度很大
近年来,我国各地围绕机场建设新城区、航空港区的步伐快速推进,而随着航空运输需求的快速增长,各地机场也在不断扩建。要协调两者关系,需要机场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多个部门统筹协调,进行超前性规划和繁琐会商,往往做不到全面管理。而且,在机场周围区域内,目前机场管理单位的管理职能,要对影响净空保护区的障碍物进行预知和限制有一定难度,还没有直接的办法及能力去防止这样的开发。
3.3 部分地方政府需更加重视净空管理工作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对《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不够有力,规划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在机场四周出现影响净空保护的设施。有的地区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的地方政府对影响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问题,不及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严肃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现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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