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113 发表于 2018-8-24 15:36:59

2018地方政府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促进策略研究

  [摘 要]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个包括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限价房政策、公共租赁房政策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之后的安置房政策等的政策体系,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厘清利益关系、开拓多元的政策执行主体,拓展融资渠道、丰富政策执行资源,适时调整政策、创新政策执行方式,科学合理规划、提高政策执行质量,健全监控机制、强化政策执行监控,是促进地方政府有效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策略选择。
  [关键词]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住房政策;政策执行
  住房是人们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住房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国家住房政策的完善及执行程度。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和住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包括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限价房政策、公共租赁房政策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之后的安置房政策等,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政策体系 。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实施、政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地方政府的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国家中心城市和超大型城市,近年来积极采取措施以使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得到切实执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导致其政策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因此,广州市如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更有效的执行策略,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厘清利益关系,开拓多元的政策执行主体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贯彻执行牵涉多方利益主体。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都会对政策执行产生重要影响,而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于政策执行主体,并且执行主体的强弱、多寡,直接影响政策执行的程度和效果。因此,促进广州市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执行要从规范政策执行主体利益和开拓多元政策执行主体入手。
  (一)规范政策执行主体利益
  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政策执行的过程实质是执行主体运用公共权力与目标群体在互动中对利益加以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一方面,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国家给予了免收土地出让金、开发贷款优先发放等诸多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提出者、管理者将参与项目实施全程,并拥有审核开发商资质、分配经济适用房等权力。因此,政府作为直接政策执行主体,一旦认识到手中权力的市场价值,就容易产生利益寻租行为。
  保障性住房的功能在于保障,而不是盈利,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是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这一功能决定了在加快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形势下,必须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目标群体、开发商和社会力量等多元政策主体发生着各种利益关系。因此保证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质量的前提是,广州市政府要厘清政府在其中的利益关系,既要把握好角色,从利益相关者转变为真正的服务者,专心致力于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服务,严格防范在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租售、分配、监控方面的非法利益交易,还要动员开发商和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关切他们的利益。同时要防止保障房工程竞投标、建房中的腐败行为,在政策执行方法上借助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追究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执行人员的责任,并让惩罚结果预期且无法逃避。既要做到明晰政策执行的责任,规范多元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又要全面统筹、全盘整合多元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关系,从而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与拥护,使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获得坚实的群众基础、广泛的民意支持、持续的执行力。
  (二)引导多元政策执行主体的参与
  当今,公共政策已不再是政府一方的政策,而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整个过程与多元主体参与之间存在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或公民社会就是多元社会主体中的重要力量,它们与政府组织如果在互信共荣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将会推动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现代社会必须依赖政府之外的社会民众、团体参与才能解决政府自身所面临的日趋复杂的公共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理应成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主体,并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并非只有政府一个执行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金融机构等均可以积极参与住房事务及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由此形成多元化的政策执行主体。
  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借助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如承诺执行、委托执行、合同执行、参与执行等新的政策执行手段,采用出租、承包、签订合同等方式由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参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并明确不同主体所服务的保障对象范围,不同主体需承担的建设任务量,从而为不同主体提供最适合其自身实际的项目选择,激发多元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积极性,形成各方机构、各类组织共同参与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拓展融资渠道,丰富政策执行资源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府力量,以政府为主导。因此,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直接决定着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力度。目前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速,开工规模日益扩大,能否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决定着广州市能否贯彻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
  (一)增加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投入
  住房保障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国家财政。目前广州市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收益部分和财政预算资金等。但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资金投入巨大的工程,在资金供给上,广州市政府需要在现有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住房保障建设的资金投入,坚持以财政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保证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资金到位,提升政策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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