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853 发表于 2018-8-24 15:28:07

2018农民工就业现状与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探讨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迅猛发展,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中,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尤为突出。尽管我们在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然而,仍然存在职业培训欠缺、就业待遇歧视以及社会保险参与率低等问题,我们应该在制度上、法律上和思想观念上探讨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对策。
  关键词: 农民工;就业歧视;城镇化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这种独特的称谓反映出这个特殊群体矛盾的处境:他们虽然离开了农村,却又同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虽然已经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进城务工,但仍然保留着农民的身份;他们虽然进了城,却不被城市人所认同,享受不到当地政府的公共服务;由于农民工长期脱离原住的农村,又享受不到农村政府的公共服务。农民工成为城市的边缘人。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就业的发展变化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农业生产领域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为此,政府提出了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办法,即允许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事非农行业,但仍不允许农民离开家乡而流入大城市。于是就有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民工。在当时,大量农民进入乡镇企业务工,乡镇企业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改革的重心转移到了城市。城市的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政府开始放松农民进入乡镇务工的限制,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大量出现,终于在1989年前后第一次出现了民工潮。
  1992年春,随着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激发了城市的活力、扩大了就业市场、减轻了就业压力。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又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地区间有序流动,开始实行以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合一生效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的就业制度,引导农民工按需流动,并加快小城镇户籍改革的步伐。这一阶段虽然从总体上说对农民工敞开了城市之门,但农民工经常遭受到就业机会歧视、就业待遇歧视、就业保障歧视等就业歧视,农民工在城市里处于弱势地位。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大城市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农民工总量持续增加,外出农民工的数量从2001年的8399万人,2002年的1047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万人,平均增长约600万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状况令人担忧,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就业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针对这种状况,国家采取了各种维护农民工就业权益的措施,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着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克扣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并明确农民工可按规定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至此,农民工在城市里的就业权益开始得到有效保障。
  二、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取得的进展与仍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机会歧视逐渐消除,但职业培训欠缺
  随着中国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束缚,农民进城务工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遭遇的就业歧视也凸显出来。农民工遭遇的就业歧视是一种制度性歧视,一些城市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直接对农民工就业进行总量控制,同时还有行业和工种限制,对农民工提出比本地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劳动用工限定的制度下,收入高、待遇好的首属劳动力市场为城市居民所占有,而广大农民工只能进入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次属劳动力市场。这些做法损害了进城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利,对农民工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近些年,国家清理和取消了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颁布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使得城乡劳动力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和促进机会平等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在就业市场准入上劳动者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基本实现。
  尽管我国法律法规中有提倡和保护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的内容,近年来在消除就业机会歧视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在农民工职业培训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妨碍了统一公平就业的顺利推行。具体表现为技能培训的职业教育对农民工覆盖面小、效果差。
  据国家统计局(2012)调查,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2011年外出农民工①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4.5%,并且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缺乏工作技能培训。新生代农民工②文化水平较高,多数人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文化水平已有较大提高,但职业技能水平仍然偏低,这种情况和其他农民工并无太大差别。进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期望通过培训学到技能,但得到培训的机会少,或因超时劳动、经济困难,不可能参加培训。农民工技能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增长。由于外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工作技能相对缺乏,其就业往往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和传统服务业等脏、险、苦、累,对工作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见表1)。由此,限制了他们所能从事的职业和工种。
  农民工知识水平和技能相对偏低,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要求不能相适应,难以进入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就业,限制了就业层次的提高。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的统计,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毕业生,占总需求的60%左右,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不到30%,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还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现代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导致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年对湖北、河南、安徽、江苏、重庆等省市的重点调查中,各地区都反映技术工人短缺比较严重,如郑州市2010年技工缺口约在1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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