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实践及启示
摘要: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由政府出资购买,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并且日益通行的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实际上,在发达国家,政府的资金已经是社会组织自己来源的最主要途径,其原因就是政府在提供养老服务等方面分公共服务上十分依赖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方式,社会组织成为养老服务提供的非常重要的载体。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更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的变革。关键词:西方发达国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一、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概况
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践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西方社会的养老需求不断扩大,政府在养老方面的资金支出急剧膨胀,加上政府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的效率较低,促进了养老服务体制方面的大规模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主张全社会、全民都应该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中有所参与和作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至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政府开始思考自己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的角色问题,以前的生产者角色显然不能够满足社会的养老现状和养老需求,政府角色开始向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开始逐步转变,核心理念就是把养老服务提供的主体逐步转变成为社会组织,通过市场的竞争来使得服务的提供更加有效率。这一阶段的发展也表现为各种服务机构数量的不断增长。
第二个阶段是发展阶段,时间段大概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这段时间,政府从之前的注重提供服务的效率的思想开始转变,更多的开始关注老年人群体的利益和权力问题。这一阶段无论从购买方式,还是运作机制,都有了非常大的突破和进步,而且由于更加注重服务质量。
第三个阶段主要是20世纪九十年代末至今,是不断完善时期。这时候,西方各个国家的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已经极大的扩张,同时第三条道路理论兴起。西方国家的政府开始更加理性的审视购买行为,从之前的大规模引入市场机制、过于依赖市场的作用和竞争机制,开始思考一种更加符合实际需求、更加持续化的养老服务提供方式,也就是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都要运用。这一阶段,社会组织无论是从数量和活跃程度增加,整体规模也不断的扩大,政府在购买服务方面的态度与之前相比较也更为谨慎。
二、主要西方发达国家养老现状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兴起至今不过三十年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进展并不一致,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有一些国家呈现较为积极的态度,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对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态度较为谨慎。对一些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在这方面的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对于不断提高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的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进程的顺利推进有很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英国。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老龄化问题出现较早,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的生育率就一直没有达到更替的水平,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因此英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英国的养老产业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私有化,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的提供方面逐渐发挥了主导作用。在英国,一直以来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有着长期建立起来的、非常密切的工作关系。从英国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的一些立法就可以看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让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到今天,英国已经建立起了非常完善并且发达的对于社会组织的治理和监督的体系,内阁有专门的第三部门部长,负责社会组织的治理和监督。
其次是日本。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总人口的19.24%,而生育率较低,人口呈现少子化的趋势。从2010年开始,日本的人口总数就已经出现了负增长,死亡率高于生育率。因此日本非常重视养老服务的发展。日本的养老服务世界一流,在日本,社会中的养老机构已经超过2000多家,平均拥有50间以上的住房,入住者的人均面积大多不低于18平方米。
最后是美国。美国人口数量仅次于中国和印度,位居世界第三。目前在美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经占到全国人口的12.5%,预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人口总数的20.7%,其中85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就将达到1800万。从预期寿命来讲,根据美国人口调查局的资料显示,目前在美国,65岁老人的预期寿命分别为男16年,女19年,比20世纪初增长了约40%和60%。在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方面,美国老年人中大约有40%的老人是在医院或者护理机构度过一段时间的,甚至有4.5%的老人是在医院或者护理机构度过余生的。根据目前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来讲,到2030年,美国需要入住护理机构的老年人将达到300万人之多,这些都表明了人口老龄化给美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启示
总体来讲,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首先是以英国和美国等国家为代表的模式。这些国家在养老服务的提供和购买方面倾向于向私人部门进行购买。其次就是以德国和意大利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在提供养老服务的方面,社会组织处在一个更加重要的地位上。最后一类就是日本、新加坡等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在养老服务的提供和购买方面,更加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和重要性。虽然模式有所不同,但是各个发达国家在购买养老服务方面值得借鉴的方面有相同之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与非营利组织需要加强合作政府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方面,不应该包揽所有的事务,应当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使得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当中来,这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发展趋势,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逐渐向制度化以及模式化转变,形成常态化。
其次政府职能需要转变。要实现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就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并且要强化服务提供主体的责任意识。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这个制度和途径,将一些养老服务交给社会组织进行承办,有利于政府职能的下放。政府由传统的服务生产者变为服务的购买者和委托者。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和责任进行制度的设计以及对公共服务的监督。
第三,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评估体系。要实现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首先政府要对社会组织建立起一套动态的监督和管理体系.在这个管理体系中,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监管要始终贯穿于购买养老服务的整个过程之中。
最后,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社会组织要想与政府的合作之路走的更加长远和深入,能够有能力成为提供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就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依靠社会组织自身的不断发展,完善组织结构、规范内部的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等方面来实现社会组织的不断进步,提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周秀平. 王浦劬、萨拉蒙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 公共管理评论, 2011, (1).
贾西津.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国际经验. 甘肃理论学刊, 2013, (1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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