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美义务教育经费对比
义务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为了保障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子女享受教育的权利。一个政体必须提供充分的条件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现。实施义务教育, 首先需要教育经费保障,再则是政策立法保证,最后是执法机构支持。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义务教育才可能实施,才可能发展,才可能长久。义务教育经费必须来自政府,教育经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政府预算和投入,是百分之百的政府行为,完全由政府的政策法令决定。本文试图通过中国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行为与美国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行为对比,特别是教育经费发放的操作对比,从而找出中国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其根本原因。(一) 美国教育经费的投入谈到教育经费,人们常常会产生一种误解,仿佛教育经费发放的多少是根据国家富裕的程度而决定的。国家穷,教育经费就一定短缺,因此就要慢慢筹集。事实不完全是这么回事。只要政府把义务教育当作执政行为的必须,把保障义务教育的实现确定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占有一个合理的比例,任何一级政府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给教育少发或不发经费,这样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会确保教育经费的需要。只有在政府的监督下,教育经费才能够到位、到齐、到足。执行教育经费的政策事关重大,正如美国法令所说: 鉴于在对教育经费决策的过程中,必须杜绝任何不平等决策的可能性,这些决策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建立。因为这些决策涉及到平衡某些相对抗的利益如平等、效益以及对于地方政府权利的控制等等 (the determination of education finance policy, in the absence of glaring disparities, must be a legislative decision because it involves balancing the competing interests of equality, efficiency, efficiency, and limited local control……注1)。 美国政府就是这样谨慎地一步一个脚印做出来的。
很多人对美国教育经费的来源不清楚。大多数文章只知道引用美国联邦政府的教育经费占全国GPD的总值来描述,有的说9%,有的说8%等等不一。以为那9% 就是美国义务教育全部的费用了。这完全是误解。因为很多人不了解美国各级政府对教育承担的职责。本文有必要把这个问题说明白,从而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美国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先来看看教育经费投入的情况。 美国的义务教育同其它一些事业一样,并不是由联邦政府集中,而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因此这就决定了美国义务教育的经费来自三个不同水平的政府机构: 联邦,州政府与县或市政府。以明尼苏达州为例, 2005学年学校教育经费来源分配如下:联邦6.8%, 地方政府9.1%,个人财产税14.6%, 而州政府投入占69.5% (注2)。
可见,义务教育经费发放的最主要来源是州一级的政府财政收入。州政府是全面承担义务教育费用的部门,而且这笔经费数量之大,在州财政的预算中义务教育占有 的比例压到其它任何单项。根据全美州政府预算部门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Budget Officers)的2004年发布的汇报,2003年,平均全美中小学教育经费占州政府全部支出的35.5%,有的州竟高达40% (注3)。这些经费用于学校的日常运做,包括教师的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教材,教学用品,,学校设施,勤杂,校舍管理,水电费用,等。 是维持学校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注4) 。
其次,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才是联邦。联邦政府在联邦的国民所得税中也提取一部分用于义务教育(这就是平常文章里所说的9%了)。联邦的教育经费是有目标或 是按照项目而发放的,主要用于弱势学生群体:如伤残儿童,贫困儿童,非母语儿童等。还有部分经费是通过发放专款的方法分配给最需要的活动或事业,比如 贫困儿童的学前教育(Head start program),高中,等等。总的来说,联邦的教育经费是起调节作用,用于帮助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因为帮助弱势群体提高教育水准往往需要更 多的财力。有了联邦政府的专款支持,学校里可以为这些群体提供特殊帮助,包括伤残儿童上学所需要的费用,如交通工具、聘请专业培训的特殊教育教师,对新移 民提供双语教学教师。学校里还可以为贫困家庭的学生聘请教师,提供课后补习活动,等等。
最后是当地居民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支持。这部分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个人资产税,如房产、地产等等。因为当地的县市一级政府要对这些资产进行保护,并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提供安全与生命保障,居民交纳这些税是理所当然。学校是政府为当地居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美国,学校的管理必须接受由当地选民选举产生的校董事会的监督,管校是当地居民的责任,所以从资产税中提取教育经费也是顺理成章的。
当地居民还可以根据本地学校的条件,或根据居民的需要主动增长(referendum),用这部分钱来改善学校的条件。如笔者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前两年通过居民投票,提高税收,筹集专款用于修建校舍 (注5)。仅仅依靠州与联邦的教育经费,这个任务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那些经费是用于维持正常教学活动的。当地居民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在更好的中学习, 愿意地拿出钱来帮助自己的学校。
然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当地居民的税收增加部分(referendum)是交给学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的,这些经费是为了提高该地区的整体教育水平,并不只分给某一二所学校。任何一所学校无权接受捐赠。如有捐赠必须由教育局掌握,按照捐赠的意愿执行。这样,教育局可以按照需要调整经费的发放,从而保证每一 所学校都得到同等水平的经费。
如果把这三级教育管理部门投入教育的经费都加起来,就可以看到这些投入远远不只是占9%的政府财政预算,而且每年教育经费投入的数量还根据教育的需要不断 调节,总的趋势是在不断增加。如全美均生费1990年是43, 1995年增长为29,到了2000年已经是11了。平均每年递增5%(其中包含通货膨胀的指数)(注6) 。
(二) 中国教育经费的投入
本文在教育经费投入的美国部分已经反复说明,执行义务教育完全是政府行为。同时也指出,民主政体要提供充分的条件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现,首先是给于经费上的保障。那么中国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做得如何呢?
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决定在中国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法。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教育由中央集中管理,财政收支由中央统一调动支配。因此, 对教育的投入应该以国家财政为主要来源。然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自上而下都无视自己的职责,义务教育没有任何经济上的保障。
首先中央一级财政部门的投入远远不足。武汉大学教授,湖北省副省长辜胜阻在教育的结构性矛盾与化解对策 一文中指出: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仅占中国义务教育经费总额的50%-60%,其它40%-50% 来源于集资、摊派、教育费附加及捐款和学杂费等 (注7)。
即使在教育经费总额占GDP比例最高的2000年,4.30%,国家预算内的教育经费也只占教育经费总量的54.19% (注8) 。这就是说,按照教育所需要的财政预算,政府仅仅承担了一半的费用,而剩下的一半是由老百姓自己承担的。
更 严重的是政府承担的那部分经费长期以来大部分用在城市,而农村以及贫困地区,这些最需要国家财政支持的地方,得到的经费却是最少的。2001年的统计数字 显示,农村小学生的人均公用经费一年是28元。农村学生人均公用教育经费每年低于20元的县大约有30%,公用经费一分钱没有的县大约有10%左右(注 9)。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指出“纲要”和“教育法”规定的逐年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 至今还没有一个切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