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001 发表于 2018-8-24 11:17:01

2018关于大学图书馆的社会化

【论文关键词】:大学图书馆 准公***品 公益性
  【论文摘要】:文章从"图书馆服务"的两对特性,公共性与私有性,公益性与经营性之同一进手,探讨大学图书馆的公益性质,以为大学图书馆目前还没有条件对外开放,最后提出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成为社会智能公共食堂的六点必要措施。   
  大学图书馆是学术研究的坚强桥头堡,是高校科学研究的三大支柱(师资气力、图书馆、实验室)之一,它的建设情况是评价一个高等学校整体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从服务的对象来看,更主要的是广大师生,而且在经费提供上,大学图书馆把巨额的经济开销从学校财政里走帐,而不是转嫁给它的主要用户群。这是大学图书馆公益性最具体现的一个方面。但是,据此就定性大学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公益性组织,就显得很不全面且不科学。不能仅仅从大学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对其定性,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它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有机整体,与出版、印刷等其他经济体有着紧密联系。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大学图书馆的性质进行讨论,可以针对关于大学图书馆是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的说法给出一个比较公道的解释。
  
  1. 大学图书馆是公共性与私有性的同一
  
  服务即产品。按服务的一般性质来分类,可分为纯公***品、准公***品和私人产品三大类,大学图书馆的服务产品属于哪一类呢?
  纯公***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非排他性指无法排除他人包括“搭便车”者从公***品中获利,即对公***品的供给不付任何用度的人同支付用度的人一样能够享有公***品。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是说每个人对公***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任何其他人从该产品消费中获得的效用,各消费行为之间不具有对抗性。
  保罗·萨缪尔森以路灯为例对纯公***品作出了解释。路灯给路人提供照明,你途经期承接了照明服务,他途经亦然;今天亦然,明天还是如此。但谁也不能也不会说,自己将不会在那途经,而要求取消那儿的路灯。这公共照明服务,无法建立起对路人收费的机制,困难在于收费的操纵本钱与效率不成正比。***、军队、司法、政府行政治理等服务,都属于典型的纯公***品。这类产品一般是由政府部分提供,其消耗只能通过向企业与居民收税,以财政支出的方式来支付。
  与纯公***品相对应的是私人产品,是指在使用和消费上具有个人排他性的产品。该类物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特定的主体所使用,如“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为一个人穿着”,“一辆汽车不能同时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行驶” 。这种排他性和消费上的竞争性,使其供给由市场决定,取得方式一般基于等价交换。
  介于纯公***品与私人产品之间,还有一类产品称为准公***品,这类产品消费时不是独占的,但也不是全社会人人都可共享的,由于人人共享势必造成拥挤或容量缺乏,这就是准公***品的拥挤性特征。拥挤性是由公***品的空间不可分割性带来的,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一定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本钱为正的情况,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将会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如博物馆、公园等。拥挤性直接孕育了购票制的出现,进进公园、电影院等需要付出个人的消费代价——门票。但其并不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即不同于消费一个苹果、一条裤子,某个人在消费则完全排斥了其他人消费的可能性,也就披上了部分公***品的色彩。
  那么,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是哪种性质的产品呢?我们知道,纯公***品不能私有化,个人拥有军队、司法权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威胁;私有产品很难公共化,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准公***品,在形式上可以向两个方向转化。当其转化为纯公***品时,需要强大的综合国力支持,包括财政、技术、法律等。大学图书馆服务的资源是充裕的,足以支持相当数目的用户(校内师生)同时“消费”,当用户数目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时,边际本钱不为正,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但它的资源又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全社会的需求,甚至不能满足社会的一部分读者的需求,在没有根本解决资源稀缺题目的情况下,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保护机制,使大学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后能够平稳运作。由此可见,大学图书馆服务带有拥挤性特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关于大学图书馆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