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9069 发表于 2018-8-24 10:39:54

2018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摘要]公共危机影响和危害的广泛性需要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全球治理无疑是实现公共危机治理的有效途径,但是政治、经济、主权等多元利益的冲突是制约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关键。因此,在求同存异、互惠互利基础上构建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合作治理框架成为必要。
  [关键词]公共危机;全球治理;国家利益;困境;路径选择   
  2004年12月26日,震中位于印尼苏门答腊以北的海底发生了震级达9.0级的地震,地震引发的海啸对东南亚及南亚地区造成巨大伤亡,海啸遇难者总人数近30万。海啸发生后,世界各国及各种世界组织和民间团体、个人向海啸受灾国提供了大量援助,但在各受灾国向世界申请援助时,印度作为海啸受灾国曾一度拒尽援助。原因则是由于西方大国在援助背后所隐躲的政治目的,如“美日借救灾染指马六甲,派大批军舰开进国际水道”。同样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5月发生在缅甸致使1.5万多人丧生、上千万人受灾的热带风暴袭击,在接受国际人性主义援助的同时,因拒尽美国的救灾援助而引起外交摩擦。在公共危机全球化形势日渐凸显的今天,使得我们必须对公共危机的全球合作治理投进更多的关注。
  
  一、全球治理:公共危机有效治理的途径
  
  所谓公共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危机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根据联合国的界定,危机主要包括:(1)自然灾难,又可分为地质方面:地震、火山等,水文气象方面:洪涝等,生物学方面:瘟疫、流行病等;(2)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产业事故,如爆炸、火灾、污染、辐射、泄漏等导致的丧生、受伤、财产受损或环境恶化;(3)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如森林大火、生物尽种、资源破坏等。危机所具有的突发性、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以及影响的广泛性,使得其对社会的危害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一个地区、国家的范围内,更会泛及到多个地区、国家甚至对全球产生威胁: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使得整个欧洲都笼罩在核污染的阴霾中;英国疯牛病的爆发使得全球“谈牛色变”;亚洲金融风暴使得全球金融市场一度低迷;美国“9·11”事件引发了全球的反恐***并促成了反恐同盟的建立;SARS事件、印度洋海啸更是触动了全球的神经。在各种危机充斥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公共卫生、地区和***等各个领域的今天,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危机不能仅仅依靠自救来实现,而必须整合全社会和世界各国的气力来进行治理,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理论支撑。
  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治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而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regimes)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题目,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重大的公共危机要责备球共同应对,而通过国际合作将一国的危机纳进世界范围之内,通过整合各参与主体的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实现危机的提前预警,缩短危机决策的时间,进步危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危机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从而实现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
  
  二、利益: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博弈
  
  通过国际合作来实现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危机的治理诚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但是这种全球治理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建立在共同的利益机制之上的,其治理的效度也与各参与主体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社团组织、企业组织以及个人等,在一般情况下,这些治理主体参与一国或一个地区危机治理的过程也就是实现其利益的过程。对于主权国家而言,通过参与危机治理谋求其自身的国家利益是其参与治理的直接诱因;对于企业组织或个人而言,谋求企业或个人的利益是其参与治理的动因;对于国际组织、社团组织而言,谋取全球和平、共同发展、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防止核武器扩散等共同利益是其参与治理的目的,也是超脱国家利益之上的高层次的合作治理。在这众多的利益驱动中,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可能多种多样,政治、经济、国际声誉等各个层面不一而同,但其背后所隐躲的规则是一致的,即利益的权衡过程,其中尤其以国家主体利益取向为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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