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慢性病管理中增加循证公共卫生应用的思考
慢性病管理中增加循证公共卫生应用的思考自1992年加拿大McMasterdaxue大学循证医学工作组首次提出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至今天20余年间,循证思想日趋深入和广泛传播,循证医学已逐渐发展成为一门以临床医学、临床流行病学和医学信息学相互结合的新的交叉学科, EBM的兴起是从经验性医学向基于客观证据为导向的当代医学转变的重要节点。从1997年,EBM理念扩展到公共卫生领域,产生了循证公共卫生或循证卫生保健(evidence-based health care,EBHC)的全新概念。随着循证医学在临床医学领域的发展,公共卫生工作者也逐渐意识到利用循证医学的思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必要性,公共卫生领域的循证实践应该建立有自己工作特色的理论和方法。
1 循证公共卫生与循证医学的区别
1.1 背景
任何一个学科的诞生都是在当时社会的发展需要下应运而生。从传染病等单因素疾病到肿瘤、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多因素的慢性病,从疾病到健康再到宏观健康管理模式,从社会-心理-生物-环境的医学模式到医学信息爆炸态势,这些背景均孕育了将传统经验医学上升到遵循证据的医学科学,以崭新的临床思维模式来解决临床、医学教育、预防医学、医疗卫生决策等诸多领域的问题。人们开始重视证据作为循证医学的灵魂,关注临床诊疗的方法、标准的安全有效性。加拿大著名流行病学家David定义循证医学为慎重、明智、准确地应用所能得到的最佳研究证据来选择对患者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研究证据、医生临床经验、技能和患者的意见、意愿共同参与临床决策是EBM的核心思想。流行病学作为方法学,提供帮助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证据和评价证据可用性的手段。发现、评价和应用当前最佳的证据来制定临床和保健决策的实践过程则是循证实践(EBP,evidence based practice),有研究认为这些均需要运用流行病学的眼光和思路来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临床实践和公共卫生的经验与发现。目前,循证医学的原理贯穿于各项临床指南,临床指南对预防医学尤其重要,因为它不仅仅是影响各级医生做临床决策,还有助于告知大众人群有效的卫生政策。
1.2 定义
循证医学又被稱为实证医学和证据医学,其核心理论观点认为所有的医疗决策都应基于现有的最好的临床研究,同时也要结合医生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患者的实际状况以及意愿。循证公共卫生是遵循现有最好证据制定公共卫生项目和宏观卫生政策的决策模式,减少甚至消除无效的、不恰当的、昂贵的和可能有害的卫生实践,保证公共卫生决策基于科学证据并有效实施。伴随循证医学的演变和实践,凡涵盖应用科学推理的原则(包括系统地使用资料和信息系统),合理应用行为科学的理论及项目计划的各种模式,来制定、执行和评估有效的公共卫生项目和政策,均在循证公共卫生的范畴内,可以说循证公共卫生的定义比循证医学要更广泛,尤其公共卫生项目旨在改善整个人群或某一高危人群的健康的结构性干预。
1.3 循证方法
循证医学和循证公共卫生的主要区别还在于循证方法的明显不同,针对临床药物和诊疗程序的研究通常依靠对个体进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在科学意义上,这是最严谨的流行病学研究;而公共卫生干预很可能依靠横截面研究、板试验性研究和时间序列分析,观察性研究,这些研究有时会缺乏比较组而影响到某些干预的证据质量。关于循证在公共政策制定领域中的应用,均是表达这样一种期望,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有据可依,最大限度地降低政策制定者的主观随意性。资源不足和政治的压力是把双刃剑,可以作为忽略证据的借口,也可以成为循证实践的动力。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随机对照医学临床试验的数量大约开展了一百万之多,即使如此,现代医学大多数治疗的有效性仍未得到证实,相比较而言,公共卫生领域的干预有效性的研究数目远比临床试验数目少。另还有区别在于人群研究从干预到结果常常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在实行干预时,公共卫生领域人员比医学专业人员接受正规训练(行医执照等专业资格证书)要弱,很多没有标准认证(很少数是在流行病学、健康教育方面接受过正规训练),而训练又是多样化的。最终做出决策时,公共卫生的决策是由观点各异的人组成的团队做出,医学专业的决策通常由一名医生来决定。公共卫生和医学的特点不同,使循证医学、循证公共卫生在证据类型、质量、范围、时限等方面有所不同,如:社区预防服务指南的制定者在评价干预有效性时既需要考虑研究设计,又要考虑研究执行情况;目前,减少吸烟的干预最终也许可以降低肺癌死亡率,但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来评价这个远期终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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