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4220 发表于 2018-8-24 08:41:13

2018区域合作中公共管理论文范文

  一、目前我国区域合作与公共管理的现状
  所谓区域合作,顾名思义就是地区间的合作。区域合作也是一种合作中的对弈,不同地区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与其他地区形成追求一致利益的联盟。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区域合作经济区,例如长江三角洲经济合作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合作区、环渤海经济合作区等,这些区域合作组织的数量呈现出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合作日渐深入、对本地区的影响日益明显的特点。公共管理是指根据公共政策理论,在特定的时期为服务一定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公共管理实施的好坏,几乎完全取决于公共政策理论。公共政策是现代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概念,其表达形式十分广泛,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x导人指示、政府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公共政策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规范机关、团体、个人的行为,而在区域合作中其作用则主要是为了规范区域合作组织的活动。目前,关于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在公共政策中的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很受政府重视,也实实在在地发挥着管理区域合作的作用。随着区域合作组织数量的增长、影响力的扩大,一方面,关于加强对区域合作组织的管理问题便暴露出来,并且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如何适当地发挥出公共管理职能的作用也是一个问题。前文已经提到公共管理职能的作用在于规范区域合作组织中的活动,那么自然而然加强对区域合作组织的管理与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行使变成了密不可分的两大要素。充分利用好区域公共管理和区域合作,明确区域合作应采取“中心结构”模式、“龙头”模式、“多中心结构”模式以及“多中心集聚”模式,并且不同区域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区域合作组织的公共政策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这样,才能够减少区域合作组织发展中的阻力,更有利于区域之间的合作。目前,区域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反之,公共管理职能的诞生从根本上来说也少不了不断壮大的公共区域合作组织的推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壮大。
  二、公共管理职能在区域合作中发挥的作用
  本文将以在1986年成立的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为例来研究公共管理在区域合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从本质上说公共管理职能对区域合作组织的作用就是推动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区域合作组织中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主要考虑此次会议的宗旨及原则,并从中剖析公共管理职能是如何应运而生的。首先,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的宗旨:以国家对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中心、以增强经济合作区域的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实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为目标,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而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为扩大经济合作区域内的交流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其次,联席会的组织原则是“在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合作中,坚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合作原则,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统筹协调、共同发展的工作原则”。从宗旨和原则中不难看出在章程的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公共政策理论在实践中所必然表现出来的利益倾向性、整体性、合法性与强制性等一系列特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区域合作组织要想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为了适应公共政策理论落实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特征,也为了满足区域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区域合作组织通常都有《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宣言》等文件,可问题是如何将这些协议、宣言落到实处,而不是束之高阁。这就需要通过公共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推进经济合作的积极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发挥公共政策和共同决策的重要作用,围绕区域合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进行综合调研和比较分析,而这一过程正是公共管理职能在区域合作组织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三、关于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的建议
  在促进区域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仍面临着重大的问题,陈瑞莲曾经对合作组织进行过比较研究,他提出,虽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珠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非凡,但是缺少实质性推进,其主要原因是区域城市政府间没能够形成统一、合理、公正的公共管理体制,导致区域合作组织的活动无法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公共管理体制是否能够让人满意,是由公共管理的职能范围等因素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区域合作中存在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难题,其最终的解决往往是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分不开的。在促进区域合作、地方政府合作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实现公共管理职能,曾有很多学者提出过自己的建议,本文归纳后得出主要应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中央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不可缺少的支撑。区域内地方政府合作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共同利益驱使,另一方面更需要有国家的参与,要有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鼓励与引导。
  2.建立一套制度化的、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机制。这样的官员评价体系可以帮助区域合作中的政府官员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有效抑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扩大。
  3.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要解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间存在的冲突,并不是否认地方政府追求各自的利益,而是可以通过一种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政治协调的积极作用,在满足个体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同时实现政治协调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最终实现区域合作组织经济文化的一体化。
  四、结束语
  区域合作组织发展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需依靠公共管理职能加以有效解决。本文从区域合作与公共管理职能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公共管理职能,强调了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的作用,得出其推动区域合作的结论,并对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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