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科学社为统一科技译名而进行的工作(1)
近现代科技诞生于西方,在其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必须解决译名统一问题,即减少、消除科技术语(通常称作“科学名词”或“名词”)中文译名混乱的现象。这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因为科技术语中文译名(简称科技译名)的规范和统一能推动科技知识的传播,并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民国以前,虽然不少组织从事了审查编订科学名词的工作,但直至清末,为统一科技译名而进行的工作成效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到了民国,统一科技译名的任务引起了中国科学界的密切关注,“科学订名一事,为近数年学界所最注意者”。一些民间学术团体为统一科技译名做了大量工作,中国科学社就是这些团体中的一员。
中国科学社正式成立于1915年,从1915年到1949年,它为中国科技译名的统一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论文代写 http://
一 第一阶段:独立工作(1915—1918) 论文代写 http://
民国初年,随着西方科技传入中国步伐加快,科技译名不统一现象加剧,这严重阻碍着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政府此时尚未成立从事统一科技译名(医学译名除外)工作的组织,中国现代科学的先驱者——中国科学社社员为此深感忧虑,于是,他们便开始独立从事科技译名的统一工作。此阶段的工作是从以下三方面来展开的。 论文代写 http://
1.制定严密的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章程
成立之初,中国科学社便在其社章(1915年通过)中规定“编订科学名词,以期划一而便学者”为其社务之一。其前身“科学社”也很重视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曾在《科学》创刊号的《例言》中写道:“译述之事,定名为难。而在科学,新名尤多。名词不定,则科学无所依倚而立。本杂志所用名词,其已有旧译者,则由同人审择其至当,其未经翻译者,则由同人详议而新造。将竭鄙陋之思,借基正名之业。”
中国科学社还制定了严密的章程来开展科技译名统一工作。中国科学社的社员来自各个学科领域,根据学科性质他们分为若干分股,各分股股长组成分股委员会。中国科学社里负责厘定科技译名的组织是分股委员会。《分股委员会章程》第十二至十九条就厘定科技译名依次作出了规定。 中国科学社书籍译著部也给予了配合,其《暂行简章》第十二和二十条就科技译名使用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这些规定反映出中国科学社科技译名工作的程序如下:第一步,汇集需要厘定的译名,按科目分配到各股。第二步,各股厘定特定科目的译名。第三步,各股厘定通过的译名,交分股委员会审核公布。第四步,中国科学社社员及那些将论著译述交中国科学社发表的非中国科学社社员,必须使用分股委员会审核公布的译名。 论文网 http://
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是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既要有措施来保证科技译名的正确性等方面,又要有措施来保证规范的科技译名得到应用。上述规定有利于保证中国科学社制定的科技译名具有准确性,也有利于推广应用中国科学社制定的科技译名。
当时还有很多其他学术团体,如中国工程学会,也为统一科技译名做过不少工作(拟另撰文论述),但很少有团体能像中国科学社这样制定严密的译名统一工作章程。
中国科学社的分股委员会在译名统一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不太清楚,但有资料表明分股委员会下面的某些股确实做了较多的工作。如电机股至1917年9月中国科学社召开第二次(常)年会时,编译的名词约有1000条。 1919年起,中国科学社加入科学名词审查会的工作,但科学名词审查会没有着手统一电机工程名词方面的工作。中国科学社的电机股坚持进行电机名词的编译工作,至1921年时,已编纂成《电机工程名词》一书,该书所含名词数量在3000条以上。只可惜没有出版,未能普遍推行。
2.为《科学》配备名词员,并在《科学》上刊出《名词表》
中国科学社在其机关刊物《科学》的编辑过程中,设有专门的名词员来选理汇集科技译名。
在《科学》2卷12期上刊出的《中国科学社现用名词表》,主要是汇集了已出版的《科学》杂志所使用的科技译名。该表的刊出,便于该社编辑采用其中的译名。
上述名词表包含心理学、天文、算学、物理、照像术、气象学、工学、生物学、农学及森林学、医学等译名及人名、学社及公司名等约1750条左右。每条名词含英文名和中文名两项,如“phase:相度”。根据上述《分股委员会章程》来看,这些名词应该是由分股委员会通过或同意的。中国科学社原定一年刊出一次名词表,实际上仅刊登过这一次。
3.发起科学名词论坛
由于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相当艰巨,“科学名词非一朝一夕所可成,尤非一人一馆所能定”,所以,中国科学社盼望大家一起致力于译名统一工作。在尚未加入科学名词审查会之前,中国科学社就寻求与外界的合作,如《科学》4卷4期曾报道中国科学社拟和北京大学合作,共同订定译名。但未见有什么成果。
不过,中国科学社在《科学》上发起的名词论坛却是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该论坛发起于1916年,“凡社内外同人讨论名词见教者,无论欢迎”。在中国科学社参与官方译名工作组织的工作期间,该论坛也存在。该论坛表明中国科学社既重视译名统一实践工作,也重视理论研究。
《科学》杂志(以名词论坛为主)上发表的讨论科技译名问题的文章(为了行文方便,把第二、第三阶段的相关文章也列入——笔者注)约为60—70篇。这些文章,除了讨论具体科技译名之外,还涉及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科技译名标准、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方法和统一科技译名所需的人才等问题。这些讨论对当时及后世的科技译名统一工作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虽然有些文章仅就单科术语翻译方法、单科译名标准发表看法,但对一般科技译名也是适用的,故可当作是就一般科技译名提出的看法。 代写论文 http://
(1)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的讨论
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包括使用固有名词和已有译名(即不翻译,笔者把此称作零译法)、译意法、译音法、造字法等。
其实,《科学》在发起名词论坛之前,就开始了译名讨论。1915年,任鸿隽发表《化学元素命名说》 一文。作者把我国化学元素命名法(笔者注:即翻译方法)归结为以下三类:取物理性质命名;取化学性质命名;根据元素或符号之音而造新字。作者还改订了几个化学元素译名,如Fluorine旧作“弗”,改订为“氟”,他认为这样做,是因为“氟”可以“与‘氦’‘氪’等字相比类”。Yttrium旧作“钛”,他改订为“鉯”,“以合Y字之音,且示其与镱(Ytterium)有同产之关系焉”。作者在此文中提出了83个元素译名,供科学社暂时使用。
1920年,任鸿隽又发表《无机化学命名商榷》 一文。作者在文中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化学元素翻译方法,他指出:我国旧用元素译名之法,不外三类,(1)旧有之物,沿用本名。如金、银。(2)因其特性而予以名。如H为轻,O为养。(3)因其符号之音而造新字,如Na为钠。作者还指出三类方法各有缺点,(1)法缺点是:若不仔细考证,就会造成名实不符。如砒为As之化合物,不可以名元素As。(2)法缺点是:作为元素名称的字(轻、养)易与不作为元素名称的字(轻、养)相混。(3)法缺点是:由于我国同音字多,方音略异,难免产生一音数字之弊。他这些见解是很正确的。任鸿隽在文中所说的三类方法也就是:使用固有名称、译意、造字(还有译音的成分)。http://
鉴于当时化学译名分歧严重,如As的译名有“砷”和“砒”、Si的译名有“硅”和“矽”,在此文中,作者还呼吁人们统一译名,不要固执己见。
同年,梁国常发表《有机化学命名刍议》 一文。作者把历来翻译科技术语的方法归纳为三种:译音、译意、造字。他认为译音产生的译名不能望文生义且不便记忆,译意产生的译名便于表达意义却很难找到适当的字,“惟有新造字,注重于科学之意义,兼顾于说文之解释,明瞭简当,法至善也”。
当时有机化学译名造字派和不造字派争论颇为激烈。虞和钦、张修敏等主张不造新字。我们现在称“CH[,4]”为“甲烷”,“烷”是新造字。虞和钦称“CH[,4]”为“一炭矫质”,张修敏称“CH[,4]”为“壹炭轻”。 梁国常则主张造新字,他称“CH[,4]”为“巰”(读为充一)。他在文中指出:“窃考我国译名之进步,每常经过译音、译意、造字三者之阶级。现无机化学译名,凡有不适用古字之处,均造新字以代之,故已进于造字之境矣。而有机化学译名,尚滥觞于译音译意之间。盖有机化学名辞,至称繁颐,更非造字,难得有成。”虽然造字法在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里运用得比较成功,但作者对造字法的过分褒扬,是有失公允的。
1923年,翁文灏发表《地质时代译名考》 一文。作者考察了当时关于地质时代的译名,发现我国译名异乱纷呈,而日本译名却是较为统一。为什么中日两国会有如此大的分别?他认为原因就在于日本译者著者能注意和前人译名保持一致,而我国译者著者则各译各的。因此,为了统一译名,他提出科技术语的翻译要“从先从众”:“以愚所见,新名之创,当慎之于始。既已创立,既已通行,而中途改易,则继我而作者,后之视今,又岂异于今之视昔。转辗纷更,将无已时。与其出奇制胜,致统一之难期,不如因利仍便,庶称谓之一贯。” 论文代写 http://
他特地指出,李仲揆(即李四光)所创译名“葭蓬”(Carboniferous),虽然音义兼备,较有理由。但由于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故应该沿用旧译名,而不该创制新译名。
翁文灏的文章为李仲揆所注意。1924年,李仲揆发表《几个普通地层学名词之商榷》 一文。作者赞成翁文灏提出的科技术语翻译要“从先从众”的观点,同时指出:译名问题有修改之必要,从先从众为通法,修改为特例。在此文中,李仲揆认为重要的翻译方法有两个:标记法(译音法)和会意法(译意法)。
针对翁文灏的看法,李仲揆在文中认为Carboniferous应译为“葭蓬纪”,而不应译为“石炭纪”,原因之一是世界上产石炭的时期,不限于石炭纪。他指明使用“葭蓬纪”的理由有二:“一则求与原音相符,一则以示当时植物繁盛之象”。
1926年,秉志发表《中文之双名制》 一文,作者认为所有生物的属名及种名要以中文原有字为宜,不可另造新字。当时有人说属名种名,可纯用西文,即采用各国通用的拉丁文,以求一律,不必再创中名。秉志驳斥了这种看法:“此乃无国家精神者之言也。门、纲、目、科等,皆有中名,属种二者,岂可缺乎?科学倘能在中国发达,中国之人宜用中文之名词。为中国人士计,为中国文化计,岂可舍本国之文字,而纯用他国之古文乎?中国科学家尽可博通欧洲文字,要不宜于科学上舍本国文字而不用也。”在当时我国科技落后的情况下,秉志这种观点是很准确的,因为若不这样,科学就不能讲中国话,这又将导致科学不能本土化。 代写论文 http://
1933年,翁为发表《译事臆语》 一文,作者强调,审订名词时,要重视前人译名,即“前人所订,宜广采纳,普通名词,已属用惯,非极粗陋,不宜轻弃”。他认为,若要新译,则有译意译音二法,即“有义可紬,有字可达,即为译意;本国无字,无词可拟,不妨译音;即或有义,宣达不易,从音为便”。他还提出译意的途径有多条:“或溯字源,或师六法,或比众文,取其最适。”
1934年,杨惟义发表《昆虫译名之意见》 一文,作者认为:昆虫学名的翻译及其译名的统一是项迫切任务,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学术的推广,也有利于农事。但是,昆虫学名的翻译及其译名的统一也是项艰难的任务,因为无论是使用中国固有名词,还是译音、译意,均有困难:“译音感太长,译意常难确,且中国固有名词,及各地土名,理应采取,决不能数典忘祖,舍近求远,但此等名词及土名,散见各书,或散布各地,搜罗应用,殊非旦夕之功。查吾国虫旁之字,仅有千余,古名亦不敷用。”
为了解决此等困难,作者提出如下原则:(1)竭力采用中国固有名词。如有多数古名,则择其最先或最确切通行者而用之。(2)如无固有名词,则采用土名。若有多数土名,则择其最确切或最通行者而用之。(3)若无古名及土名,则可译意。(4)如遇地名、人名、或其他原意难以查悉的学名,尽可仅译其音,而加以虫字旁。如遇原名太长,则可仅译其首字一二音,不必全译,以免笨拙。从文中可看出,作者在(3)中提出的译意,实际上既指译意,又含造字。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1940年,陈世骧发表《昆虫之中文命名问题》 一文,作者也提出,在翻译方法上,有应用固有名称和增设新名词两种,后者又分为于固有名称上加识别语和创造新字两种。和杨惟义相比,陈世骧有所进步,他指明新字不宜创造太多。
当时很多研究者都指出,翻译科技术语时,应该先看中国是否有相应的名词,或是否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若有,则应用。当然,不能一味地服从前人,要考虑到已有译名本身的科学性,该改正的就该改正,正如张鹏飞所言:“学术至广,名词至多,学术之进步无疆,名繁衍不已。所以名词决非一次所能制定,其制定者,亦未必能一成不变。”
在《科学》名词论坛上,发生过是服从已有译名还是改订译名的讨论。比如前面说到的翁文灏和李仲揆。翁文灏提出,科技术语的翻译,要“从先从众”。李仲揆则认为:译名有修改的必要,从先从众为通例,修改为特例。
此外,钱崇澍、吴元涤等则为具体的植物学译名要不要改订进行了讨论。
1917年,钱崇澍、邹应萱发表文章,商榷了几个植物学译名,作者认为“雌蕊”(英文作pistil,植物构造学谓之macrosporophyll)应改译为“大蕊”,“雄蕊”(英文作stamen,植物构造学谓之microsporophyll)应改译为“小蕊”。他认为原译名易导致误解:“雌蕊”、“雄蕊”两译名的产生,与误以雌蕊(大蕊)雄蕊(小蕊)为雌雄生殖器官有关。但蕊系属于胞子体的器官,胞子体无雌雄的分别,不得谓之为雌为雄。“雌蕊”、“雄蕊”易导致初学者的误解。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同年,吴元涤撰文 表示反对,他认为,雌蕊雄蕊确可认为是高等植物的生殖器官,“雌蕊”、“雄蕊”两译名习用已久,细绎其意,并无谬误,似不必拘泥于语源,窜改为大蕊小蕊,以事纷更。而且植物学上与两译名相关连的名词甚多,如果尽行改变,则难免会产生支离破碎的弊端。
同一期上也有钱崇澍、邹树文的辩驳文章,他们坚持改订。他们承认如果不是必要或避免发生混淆,科技译名不应另易新名。不过,他们认为我国科学尚在萌芽时代,各种名词虽有旧译,然推行未广,为时又浅,严密考订,正是时候。
在具体科学名词的翻译上,是沿用旧名,还是改用新名,确实是难以贸然决定的。沿用旧名能够保证科技知识传承的稳定性,但并不是每个旧名都是妥当的,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得考虑改用新名了。从原则上讲,应坚持沿用旧名,但旧名实在不妥当时,就得改用新名。
概括起来,《科学》名词论坛上的文章,认为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大致是:第一步,沿用固有名词或已有译名,如固有名词或已有译名实在不妥,或两者俱无,新译;第二步、译意;第三步,译音;第四步,造字。
民国时期从事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的官方(或准官方)组织是医学名词审查会、科学名词审查会、国立编译馆等。这些组织几乎没有组织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及译名标准的讨论,也没有公布相关条例。多次参加科学名词审查会议的鲁德馨,对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在科技术语翻译方法方面所遵循的准则总结如下:(1)采用中国固有的相当名词。(2)采用已通行的译名。(3)在我国无相当的固有名词而又无通行的现成译名时,译意。(4)遇前三路俱走不通时,则译音。(5)新造字。此多见于化学名词中,有极严密的原则。 可见,这些准则与上述《科学》名词论坛上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的观点,是较为吻合的。 论文网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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