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电子商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摘 要] 我国商务的经历了一个“泡沫”阶段,有人不禁会问,是电子商务过时了呢?还是遥遥无期呢?本人根据自己多年对电子商务的与实践,简单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安全技术、信用、、物流等几个方面亟待解决的。[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用; 支付; 物流
21世纪是一个数字化、化和知识的,信息产业将成为国力竞争的焦点,也是国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直接着国家在新世纪的生存和发展。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因其具有超越时空界限、双向信息沟通、交易手段灵活和交货方式快速等特点,将传统的贸易形态,为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从而成为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因此,许多国家都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的一项重要国策。然而,从现状看,只有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市场得以有效地开发并应用。我国现阶段的电子商务,无论是B2B还是B2C,仍处于探索过程中。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以下几大瓶颈问题: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
目前,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商务应用领域,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还存在一种“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不少开发电子商务项目的以吸收风险资本为目标,片面追求访问量,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正是这些尝试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投入产出之比偏低,令许多还未参与其中的企业信心不足,怀疑电子商务的优越性,以至不愿涉足于此。
另外,消费者基于传统消费习惯更倾向于可见到实物的、体验式的消费,对于虚拟的网络购物(或采购)仍心存疑虑,这种观念的转变同样需要时间。
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要想实现真正实时的网上交易,要求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带宽,这必须由硬件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而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等,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上网用户少,网络利用率低,致使网络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投资效益低,严重制约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与银行、税务等十几个部门的联网尚未实现。因此,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改变网络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应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的重要问题。
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距开展全方位电子商务尚有一定差距,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明显:
1. 网络覆盖率低,基本集中在城市、街道、社区及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及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接入成本高,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离网络较远,对于缺少购买力和消费需求有限的学生而言,网络仅仅是聊天和游戏的工具。
2. 接入技术问题。目前普遍应用的主要是百兆宽带接入技术,千兆网和快速光纤网较少,甚至还有个别地方沿用拨号上网的方式,运行速度极慢。
3. 上网费用问题。如同样是宽带包月,欧美一般是每月30~40美元,通常在100元人民币左右,但中国的人均收入还不及美国的5%,故中国的网费令消费者难以承受。
4. 网络互联水平。我国当前网络建设多数是从上到下的政府行为,相关部门的联网(如银行与税务等)尚未很好地实现,从而引发了电子支付问题和网上税收问题。所以说,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的重要问题。
三、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是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最担心的问题之一,而如何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将一直是电子商务的核心研究领域。作为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系统,首先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以保证交易信息安全、迅速地传递;其次必须保证数据库服务器绝对安全,防止黑客闯入网络盗取信息。对于中国来说,网络产品几乎都是“舶来品”,本身就隐藏着不安全隐患,加之受技术、人为等因素的影响,不安全因素更显突出。
近年来,黑客使网络的脆弱性暴露无遗,同时也明确显示出网络安全问题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极大障碍。总的来说,我国还不能对客户认定、货币支付和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安全性、保密性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也没有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标准。因此,如何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系统,将成为电子商务研究的核心问题。
四、信用问题
供需双方的网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证。对于B2C业务,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前需要对商品进行认真判断,但由于我国目前商业环境中商业信用程度较低,所以许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对于B2B业务,企业间三角债情况严重,而网上交易的企业透明度又不高,也使一些企业担心网上交易经营风险过大。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设置合理的电子商务运行机制和运行标准,确保供需双方建立商业信用。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是资本和资源,甚至可以说是生产力。特别是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且,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特征,就决定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不仅是电子商务网站如何在其经济行为中遵循信用原则,更主要的是要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参与者建立必要的、适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
这种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就目前来说,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网站)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的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可靠,其基础性设施是资格认证和信用认证。
我国还没有制定出有关电子商务的专门法规,现在许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只能在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民事和经济法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建立自己的信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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