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关于电子商务若干关键问题的分析
[摘要] 本文首先讨论了消费者,接着分析了CA认证机构﹑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最后做了总结。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关键词] 电子商务 消费者 CA认证机构 税务管理 管理制度
一、引言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增长。由于电子商务活动具有全球性、虚拟性、交易参与者的多国性与流动性和无纸化操作等特征,根据传统的经济贸易运作方式的需要而制定的税收征管制度面临着许多问题。全球已有3O多个国家或地区已经或正在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制度还不能适应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从而使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处于法律规范之外,这对我国的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因此,我国应尽快制订出解决相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税收政策、法规,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进行政策规范和制度约束。
二、消费者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接受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包括个体或企业。在B2C和C2C中消费者指个人;在B2B和C2B中消费者指企业。消费者也是接受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主要对象,电子商务消费者(特别是个体消费者)信用等评价对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制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消费者(特别是个体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即表现为个体消费者通常被动地接受中介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目前尚未形成一种双向(个体消费者与信用评价机构间)信息沟通的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一些个体消费者为谋求更高的电子商务交易利益,常常采取虚假交易和串谋交易的方式提高在现行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系统中的等级。这实际上影响和损害了遵守真实交易的个体消费者的利益,也降低了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的公正性。事实上,既要承认个体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中的相对弱势地位的普遍性,又要从改革现代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人手避免产生一些谋求非法更高利益的个体消费者的特殊性行为(如虚假交易和串谋交易)。
三、CA认证机构
CA认证机构是经政府审核与授权直接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的主要机构。按照我国现行《电子商务CA认证机构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CA认证机构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中资企业。实际上,CA认证机构拥有了对外发布(签发)电子商务交易数字证书的公正权力,即相当于拥有签发电子商务用户(包括企业与消费者个人)数字身份证的权力。因此,CA认证机构具有仅次于政府而强于其他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主体的优势。由于数字身份证是电子商务用户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证件,所以,对数字身份证的签发和管理显得尤其重要。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签发的,而按照现行CA认证体系管理,数字身份证的签发由不同类型的企业办理,这是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公正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行为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出现冲突和矛盾时,企业的价值选择通常是优先考虑经济效益;我国现行CA证书尚未实现互联互通,给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及其公正性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当两家及其以上的CA认证机构为争取客户资源时,可能出现降低对客户资料的审查要求,从而无法完全保证数字证书的真实有效。因此,从促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公正性和电子商务发展考虑,建议调整和修改CA认证机构的单位类型。从现行的中资企业调整为政府或其授权的公益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CA认证,相关企业承担CA认证的具体实施工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