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论电子商务关税征收的必然性
【摘 要】本文根据各国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存在的分歧,介绍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关税征收的不同主张及其原因,借以提出征收电子商务关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并分析了这一论点的原因。最后,根据所提出的观点,本文论述了我国对电子商务关税的一些应对措施。【关键词】电子商务 关税 必然性 软着陆
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它是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如:网上营销、网上客户服务,以及网上广告、网上调查等。电子商务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其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不仅改变了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而且对传统的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特别是关税问题。对于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意见,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发达国家主张免征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征收关税,而分歧的关键就在于其各自的经济利益。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一)发达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以美国、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主张实行电子商务的零关税政策并且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主要内容是:免征通过互联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等等。然而,发达国家的这一主张,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他们本身的经济利益。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已基本趋于成熟。特别是美国,一直是信息技术产品的龙头,软件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实行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政策对美国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美国才极力倡导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一方面,发达国家以“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为理由主张电子商务零关税政策,而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利用零关税这一政策进行全球范围内的电子贸易扩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提倡零关税的真实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经济霸权地位。
(二)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处于萌芽阶段,有的甚至还未开展。发展中国家大多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对于发展中国家,免征关税诚然可以买到比较便宜的计算机相关产品,客观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建设。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产业还属于幼稚产业,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无疑会对其产生巨大的冲击。同时,由于信息咨询等服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国际传送,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服务业也将受到重大的影响。另外,零关税还会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产业。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免征关税对于发展中国家弊大于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