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
[摘要]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网上支付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解决网上支付题目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环节。这一题目应从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系统、网上支付工具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面着手进行解决。[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上支付 现状及对策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由于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中国个人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膨胀。据iResearch猜测,到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605亿元。但在网上支付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题目。笔者试对当前我国网上支付出现的题目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进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治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治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缺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以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公道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题目。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心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鉴戒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轻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题目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题目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题目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题目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固然这类信用体系的出现,对于加强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是有建设性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还较低,社会化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专心理不健康,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老实取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笔者以为要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需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该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治理行业的发展;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治理行业的监视和治理;信用治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在目前,我国需要尽快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档案,不仅包括个人的银行信用信息,还应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用度的信息,建立与整合各个省份的企业征信系统,并将企业征信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实施资信评估制度,增强社会信用气力,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建立惩罚制度,通过立法来警示、阻吓一些信用缺失行为。 三、建立同一的安全认证体系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力军,国内的各大贸易银行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网上银行业务。但这些网上银行互不相连,缺乏同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不同一题目。我国大部分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这种缺乏同一规划的先天不足,给未来的网上银行整合增加难度,也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第二,跨行支付题目。目前各开办网上银行的贸易银行均只接受自己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这就使得在不同银行开户的收付双方无法完成跨行的网上支付。第三,同一身份认证工作题目。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各贸易银行推出了电子证书以便交易时进行安全认证。在1999年建立CFCA(中国金融论证中心)时,央行就对各贸易银行表达了同一电子证书的意愿,但直到现在,真正使用CFCA证书的贸易银行屈指可数。针对这些题目,笔者以为,要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同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己成当务之急。各方的认证机构必须同一技术标准,还有必要建立全国同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担跨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的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跨行支付的题目,还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节约社会资源。只有国家出面建设同一公用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公正、权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由CFCA牵头,让现有各贸易银行的数字证书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认可。同时逐渐整合各大贸易银行的数字证书,逐步达到同一数字证书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我国CFCA的身份认证的技术和后台治理,进一步方便各贸易银行同一证书的维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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