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题目探讨
【摘要】近年来,由于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征收、治理和稽查产生了强烈冲击,由此引发税收征管稽查难度加大。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本文从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征管的影响和挑战的角度出发,提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对策。【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账户和安全认证等相关技术的日益成熟,特别是互联网在全球的普及,使用人数急剧增加,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目前。电子商务的业务已涉及网上信息服务、电子购物、电子货币、电子银行和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题目,特别是给现行税收政策和征收治理等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起步固然较晚,但发展趋势迅猛,它作为一种未来的主流商务模式已不容置疑,因而加紧研究并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原则和政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题目。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一般是指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国际户联网)进行的商品或劳务的交易。
广义上讲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题目、降低本钱、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无国界性、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人们传统贸易中刻意追求的国界概念在互联网下变得毫无意义,国内贸易和跨国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很多跨国交易甚至可以不受海关检查而自由进行,因而网上贸易是突破了地域观念的贸易。
(二)电子商务中使用的货币是电子货币,是一种可转换货币,它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以迅速转移。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由于现金交易数额不可能巨大,然而电子货币中由于交易金额巨大,且隐蔽、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视,因此,逃税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三)电子商务中的交易职员具有隐匿性。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交易,交易双方的名称和经营地点不易确定,具有隐蔽性。
(四)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电子商务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互联网上的商店是一个虚拟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销售职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
(五)电子商务中的信息载体是数字化和无形的。能在互联网上传输的信息大都是二进制的数字化的信息,这些信息在传输时一般都已被压缩。所以除非进行转换,否则很难了解所传输的内容。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和挑战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对进步我国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进步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电子商务交易“虚拟化、数字化、隐蔽化”的特点,也给现行税收带来影响和挑战。
(一)税收缺位导致税款流失。由于电子商务带给用户更加便捷的交易方式和低廉的交易本钱,电子商务得以迅猛发展,致使税务治理部分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政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治理的真空和盲点,导致应征的税款大量流失。从理论上分析,从互联网上流失的电子商务税收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一些企业纷纷通过上网规避税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对现行税收政策产生影响。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使某些活动在税收政策的适用方面出现了真空。
1.征税对象的认定。现行税制以有形交易为基础,对商品销售收进、劳务收进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进等规定不同的税种和税率。而互联网使得有形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将原来以有形产品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化为以数字形式提供,企业可以通过任何站点向用户发赦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以及各种软件制品等,用户只需通过有关密码将产品打开或从网页上下载就可以了,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复制。这就彻底打破了传统的销售概念,给税务治理部分确定征税对象,核实销售收进造成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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