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6061 发表于 2018-8-19 11:20:26

2018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

[摘要] 电子商务作为商务活动的新形式,是指以电子装置为媒介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高收益、低本钱、方便、可靠的上风,使电子商务获得了尽大多数人的肯定,电子商务正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着。然而,基础设施、信息化、支付安全、法律、信用体系等因素阻碍了它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来解决这一情况,以助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电子商务制约因素对策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一般来说是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转化为电子流、信息流,简化了流通环节,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大大进步了贸易运作效率。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步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降低本钱的需求,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加快信息交流以支持决策。
  电子商务的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必然会取代传统贸易形式而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新的贸易形式。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具有十分诱人的发展远景,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当然,与任何其他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一样,电子商务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发挥巨大的潜力。它不可能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就解决自身所产生的全部题目,而尽善尽美地呈现在我们眼前。电子商务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是不问可知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题目。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网络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是近两年快速发展起来的,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滞后。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在逐步改善,并取得了一些成就,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些较大的互联网络中心,如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中国科技网,中国教育网等,在公用电信网方面,传统窄带ISDN网,新型宽带多媒体网,智能业务网都已基本完成,但是由于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进不足,使得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仍然相差较远;因此要想促进电子商务的快迅发展,就必须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进,尽早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2.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
  我国信息产业是在低水平上的快速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软件,还是由世界顶级的研究和发展机构IT厂商所拥有,产品的关键部件和软件开发的平台技术,基本上是由境外厂商或者是研发机构所提供,国内厂商多是完成组装、拼装或属地化的应用开发。行业垄断远未彻底打破。涉及到企业、行业及国民经济基本情况与运行状况的综合信息,在其开发利用与有效传输实现社会共享方面,以及规范治理与商务运作方面,基本处于空缺状态。大多数企业没有熟悉到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很多企业把企业信息化片面地理解为添置电脑,上网发布信息,满足于“上网露一面”,出现了很多网页信息长期不变的企业网站。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有关官员曾明确表示,企业信息化作为电子商务的基础,现阶段的重点是实现企业治理信息化,长远目标是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其相应对策是“以企业信息化应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3.金融体系支撑不足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例如网上银行的存款有被盗取的可能,就是一种最主要的金融风险形式。电子支付,不但涉及国内跨行网上支付,更存在跨国网上支付题目,由于电子支付、网上银行都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如何监管这类业务缺乏经验,尤其对其所涉及的技术题目缺乏了解,无法制定规则。网上支付风险,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4.缺乏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环境
  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为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环境。但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的新型贸易模式,在开放的互联网上如何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网上数据传输的正确无误,并保证贸易秘密的不被窃取破坏,对电子商务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及途径逐渐成为主流,同时也对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挑战。电子商务活动在互联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题目开始显现,域名抢注和商标侵权成为某些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网上大量无授权软件下载,使用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链接他人网站、网页、网络原创作品下载和转载等侵权行为和纠纷大量存在。建立和完善包括电子商务立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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