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论电子商务的社会信用体制
毕业论文摘 要 互联网的快速进步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前进动力和机遇。电子商务是在传统商务的基础上靠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建设1个动作自如、高效的全国乃至全球的电子商务系统,将会极大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在世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传统商务逐渐向电子商务过渡的情况下,社会信用体制建设程度和普遍的信用缺失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成为制约电子商务持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之1,因此尽快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毕业论文 论文网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用体制 网络安全
电子商务是人类科技、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晶,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与运用的产物,代表了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
然而,到目前为止,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及学者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仍未能达成1个统1的认识,但总体来说,对电子商务的界定,归纳起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说法。广义的电子商务认为所有利用电子手段所进行的商务活动均为电子商务,这就将现有的1切电子技术的商业化和商业交易的电子化纳为电子商务的范畴;而狭义的电子商务仅指在因特网上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在传统商品交易模式下,物流和资金流同时完成,即“1手交钱,1手交货”。在电子交易中,消费者要先完成网上支付,经过1段时间后商品才能通过网下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消费者看不到实物,无法试穿﹑试用,难以辨别真假,网上的保质、保修承诺通常只是空头支票。至今,人们对于网上购物仍心存警惕,大多只停留在光盘、图书等有限的品种上。因此,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信用在法学意义上是对民商事主体所实施行为的1种评价,包括民商事主体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损害了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其履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1种社会评价。电子商务信用则指的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在进行相关交易时应当以诚实和善意的表示并努力促成交易的完成,在不怀有欺诈的情况下还要承担维护加以安全的义务。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制后必将进1步提高交易的安全。
面对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如何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并促进其自身的良性发展,是当前面临的1个重大问题。
1﹑建立社会信用体制的必要性
电子商务作为1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其交易环境中,交易双方从信息发布、交易确认到产品支付、货物验收都可能异地进行,从而就要求有1定的规则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制不仅仅出于自身的需要,而同时也是完全由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技术因素的需要。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是以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和依托而发展起来的,离开技术手段谈电子商务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1)、建立社会信用体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市场经济在1定意义上就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助推器,是支撑现代市场经济高效运作的基础和必要的安全装置。
(2)、建立社会信用体制是新经济顺利发展的要求
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必须以社会成员之间高度的信用依赖和信用确认为基础,网上各项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信用体制的支持和保障。在社会大规模的信用规范未建立的前提下,无法谈什么电子商务,网络再安全也难以真正得到发展。
之所以要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制,其重要性就体现在电子商务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高度普及率以及其巨大的潜能。
2、影响电子商务信用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因素
(1)、交易安全问题
在开放的网络上处理交易,如何保证传输数据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1。目前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靠的通讯网络环境;
2、资料被窃取或盗用;
3、连接在网络上的信息系统的能否有效防护;
(2)、标准问题 毕业论文 论文网
电子商务是跨越时间、跨越空间的交易,我们面对的是无国界﹑全球性的贸易活动,然而各国的国情不1样,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也不可避免的存在某些差异,因此,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建立相关的、统1的国际性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相互操作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目前的问题是概念模糊,搞商务的搞电子,搞电子的搞商务,呈现出1种无序、离散和局部的状态。因此,目前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是要解决统1标准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2是电子商务的关键在于业务,业务是进行电子商务的前提之1,因此要把各式各样的业务和服务联系起来;三是要解决互联互通的标准问题。
(三)、立法情况
从立法上看,对电子商务信用体制进行规范的立法少之又少。我国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的立法本来就不多也尚不足以构成1个法律体系,而且,各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1些矛盾,而大量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存在又大大降低了立法的位阶。从目前电子商务运行情况看,电子商务立法有以下几个问题:
1、法律规则的缺失。这使得数据电文的合法性及其效力没有法律依据,如何认可数据电文具有与纸制介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认定“电子签名”、“电子支付”具有与手写签名及交付同等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则的模糊。现行规则对待数据电文的证据力及其执行力存在不确定性,如何确定交易对方真实身份,确保通过互联网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保护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数据、知识产权、征税等的合法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3、争端解决规则不明确。电子商务涉及到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认证管理等诸多部门,是1项系统性工程,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往往融合在1起,如何确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发生争端后合法、合理和和平地解决问题,对电子商务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行的电子商务立法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错综复杂的电子商务活动作了初步规定;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在宏观上为电子商务的安全构筑了框架,也为电子商务信用制度建设构筑起了最基本的法律框架;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1次会议通过的《电子签名法》保障了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大大增强了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网上交易者的信心,但总体的信用体制还相当不完善,因为立法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
(四)﹑其他细节问题
1、支付问题。由于金融手段落后、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国人更喜欢现金交易。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条件。
2、配送问题。配送是让商家和消费者都很伤脑筋的问题。网上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交货延迟的现象,而且配送的费用很高,有时候甚至会出现货物丢失的情况。
3、意识和观念问题。中国人的购物习惯和方式比较陈旧和保守,不会轻易相信网上的“花言巧语”。
三、解决办法
目前,以电子数据交换(EDI)为依托、以国际信用为支撑的信用体制已贯穿于全球1体化的市场经济中。信用体制是维系电子商务企业与 用户之间信用关系的基础,也是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制胜的根本途径。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信用缺失较严重,已成为制约行业成长的1大“瓶颈”,其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网络交易的消费者相对于传统商业的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面对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倡导诚信经商,加强网上交易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氛围。
1、加快信用服务体制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体制,建设在线信用服务平台;
2、加快标准制定、安全技术研究。抓紧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在互联互通、促进流通方面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其它科研机构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标准和规范;
3、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4、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子商务常识,提高全民主电子商务意识;
5、加快电子政务的应用。中国历史上长期的中央集权制度积累了较高的政府信用,因而电子政务的应用将有效的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制的完善。
6、完善监督系统。完善监督系统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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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海主编 《电子商务法导论》|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毕业论文 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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