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45323 发表于 2018-8-16 22:24:48

2018严歌苓:写作是自讨苦吃,但不写我会死

  严歌苓这个名字你也许不熟悉,但是《归来》《金陵十三钗》《天浴》《小姨多鹤》《一个女人的史诗》这些影视剧却几乎无人不知。是的,这些作品的原著作者都是严歌苓。她的小说版权被各大导演争相购买,她也因此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海外华人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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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歌苓说自己像去上班的律师和会计一样,到了点就会坐在写字桌旁边,对写作这个事情有一种很平常的心态,那就是靠写字来养家糊口。至于对写作激情到什么程度,她说,不写感觉自己就会死。
  全额奖学金赴美留学
  1988年刚刚出道不久,严歌苓写了三部长篇小说,就被美国大使馆一个叫新闻文化处的机构发现,于是拿着哥伦比亚的全额奖学金赴美留学。在这一过程中,有一点必须要提一下:从只认识ABC的初学者水平,她花了一年半托福便考了577分,并且她也是该校文学写作系一百多年的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外国学生。
  三年后,她得到艺术硕士及写作学位(MFA)。严歌苓说,三年的学习对她帮助很大,出来以后,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如果你想转换一个视角,应该用什么转换,用对话转换是最容易的,从一个女主人公转变到男主人公,或者从她的心理世界转换到他的心理世界。这里面是非常有技巧的,这个技巧学会了并不影响你的天才的发挥,当你有天才也有技巧,写起来就会省力一些。
  一个写稿佬的职业生涯
  严歌苓的每一部作品都深入生活,不计成本。
  写《陆犯焉识》《第九个寡妇》,严歌苓花了很多钱,去青海,去农村体验生活,花钱去开座谈会,把劳教干部请来,然后找人陪同,找很多关系来了解这些故事,在做这些事时,她是不计成本的。去了三次日本,她要请一个既会说日文又会说英文的翻译,翻译每一天都要150美元,然后她还需要住,需要生活。在做这种事时,她基本上只有使命,而没有养家糊口的一个概念了。农村生活当然不容易适应,到了农村上厕所都是一种挑战,更别说得住在那儿了。她说,有一次在农村一个镇上就那么两三个厕所,在那儿上厕所,有一队人排在后面等你,有个小姑娘就搓着她的作业纸,站在她面前,一脸“你快点儿”的催促。
  严歌苓的代表作之一《妈阁是座城》,主题是赌徒。中国的很多成功企业家都是赌徒,他们发财后会到澳门这种地方,把这个手赚来的几千万上亿,那个手就丢出去。有一些非常惊心动魄的赌博故事,很悲壮。有的人发誓不赌了,把手指头一刀剁断,剁断以后还不行又剁断一根。为了写这本书,就要了解这些赌徒,自己得会赌啊。严歌苓就去澳门,去当赌徒。赌徒没当上,当了赌客,第一次赢个一万多,后来就开始猛输,输掉好几万,还没算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但就这样把这本小说给写出来了。
  为了写作,她还去过北京的161中学,知道他们高中生有心理咨询,看他们上课,跟孩子们聊天,跟高中生交朋友,在网上通信,了解他们的语言,进入他们的语言系统。有一个小朋友让她进入他的人人网和校园网,用他的账号登陆。进去了,严歌苓看他们相互之间的那种交流,虽然都是中国字,但好像就是看不懂,需要很长时间来学习他们这种语言。而这就是高中生的声音,他们的语言,当她写作的时候这个声音就是在那儿的。她说,职业作家就要做到这一点,写什么要像什么,要为了这个目的去生活,要扎扎实实地学会一样东西,就像做农民要懂得什么时候种红薯,什么时候起红薯,怎么起红薯,这些种种具体的知识。
  外交官丈夫和养女妍妍
  严歌苓为人低调,感情生活更是少为人知。她在旅美学习期间认识了现在的先生,两人的婚姻生活格外幸福美满。
  他们的相识源于友人牵线搭桥。有一天半夜,严歌苓的一位女友从外地打长途电话给她做媒,女友介绍道:“他是美国外交官!中文讲得跟我一样好!”这时,严歌苓刚从第一次婚姻走出来,对全人类尤其是男性丧失了信心,一点都提不起兴趣。可女友却语气热烈地说:“认识一下有什么关系?成就成,不成就当拿他练练英文嘛!”
  严歌苓最终决定去女友家“相亲”。那天下午,她在女友的公寓准备晚餐。女友外出买东西去了,一个年轻的大个子美国帅哥叩门而入,脖子上的细链吊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美国国务院/劳伦斯?沃克”。
  严歌苓有礼貌地冲他浅浅一笑。两人握手的一瞬,劳伦斯操一口“儿化”东北普通话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严歌苓顿时感到亲切和温暖,她眨眨眼睛调皮地说:“你的中文讲得果然很好!”劳伦斯得意地说:“我曾在中国沈阳领事馆任了两年的领事,我还会说地道东北话呢。”
  劳伦斯的随和、健谈立即冲淡了“相亲”初见时的窘迫。严歌苓挂好他的外衣后对他说:“抱歉,我还得接着做晚饭,你先在客厅坐一会!”劳伦斯笑嘻嘻地说:“我可以在厨房里陪你聊天儿!”
  于是劳伦斯一条胳膊肘斜撑在厨房餐柜上,跟严歌苓东拉西扯起来,三句话必有两句会逗得严歌苓大笑。幽默至此的人,严歌苓还是头一回遇见。而一坐下来,彼此就感觉是那么默契,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那天,女友悄悄问严歌苓:“劳伦斯怎样?”严歌苓认真地说:“和他在一起的这个下午,我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温暖,他让我有种奇异的信任感。”而严歌苓轻盈美丽的身影像一抹亮色“印”在了劳伦斯的脑海里,这就是他们的一见钟情。
  但对于严歌苓来说,还有一种经历是她所渴望的,就是做母亲。但是,严重的失眠使她不得不大把大把地吃药,也因此三次放弃了为人母的机会。这成了她生活中惟一的缺憾。直到妍妍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
  女儿妍妍并非歌苓亲生,这份母女情缘的成就,缘于一次写作考察。一次,严歌苓和陈冲在美国读到一本??,是关于一个美国女作家收养了一个中国小孩的故事,两个人看过小说后都觉得很感人。后来,陈冲特别想拍一部这样的电影。俩人决定做一次考察,于是,她们一起到了安徽马鞍山孤儿院。正是这次经历使她在马鞍山的孤儿院里见到了妍妍。
  当时仅有三个月大的妍妍可爱极了。这孩子见人就笑的天性,激发了她的母性。回家后,她有一种冲动,想收养这个女孩子。严歌苓决定先跟先生商量一下。她觉得,一向宠爱自己的丈夫一定也会为她的这个建议而开心。但劳伦斯一开始投反对票,他认为严歌苓比较情绪化,担心这是一时兴起。先生的反对让她很懊恼,不过,劳伦斯毕竟还是心疼妻子的,最后他妥协了:“如果你能再郑重地向我提出两次这件事情,我就会考虑。”过了几天,她对劳伦斯说,咱们去把那个孩子领回来吧。又过了几天,她再次郑重其事地说:“我还是想要那个孩子。”严歌苓认真了,劳伦斯最终同意了。
  写作是自讨苦吃,但不写会死
  严歌苓收获了幸福的人生,如今在谈起亲情和爱情,她已经十分平淡,她说:“亲情是一种精神的爱,爱情是一种心灵的爱,对于女人来说缺一不可,但却又不一定是你的全部。”
  而对于处世哲学,经历复杂的严歌苓也相当独特,和自己的文学作品相比,居然异常朴素,她一板一眼认认真真地说:“老老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写作。独善其身,不要自卑,要不断完善自己,做一个不给自己丢脸的人。”
  关于写作,她说,写作是自讨苦吃,但不写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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