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孝敬父母何为贵?精神抚慰更给力
“老有所养”不可少,“老有所乐”亦不能少。精神赡养甚至比物质赡养更重要。http://
子女要“常回家看看”
2015年4月下旬的一天,72?q的江大爷在保姆的陪伴下,来到郑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求助,要求以无人赡养的名义起诉自己的儿子。孙大爷是郑州市一家行政单位的退休干部,老伴儿2005年因病去世,现一直独自生活。老人精神状态良好,语言表达清晰,他不索求赡养费,只要求儿子定期回家看望自己。老人说,走法律程序实在是迫不得已……
所谓“精神赡养”,一般指在家庭生活中,赡养人履行对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对老人在情感、心理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使老人从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
一方面,给父母以精神上的慰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及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而精神上的慰藉要求子女从精神上、情感上关心、抚慰父母,使其心理和情感的要求得到满足,保证其身心健康,这种满足当然包括了常回家看看。另一方面,“常回家看看”也符合公序良俗。随着年龄的增大,父母逐渐会因行动不便、交际圈子变小,产生无依无靠、无奈无助的孤独感,觉得凄凉、寂寞、抑郁乃至认为生活失去了意义。同时,孤独还会损害父母的身体健康。子女常回家看望,能让他们感受亲情,感受快乐,缓解孤独,有益身心健康。 也就是说,子女给予精神抚慰的作用,常常远远大于物质关心。
请别“娶了媳妇忘了娘”
现年29岁的刚锋自2006年结婚后,由于妻子怀孕、生育,而后又是照料小孩,加上职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对父母的关心、与父母的沟通就越来越少,甚至长达一年没有回过相距不到一百公里的父母家。刚锋50岁的父母从当初对儿子的暗示,到后来公开挑明,都不能达到让儿子、儿媳、孙子常回家看看的目的,认为儿子是“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觉得儿子现在尚且如此,日后更难以指望,不如让儿子自此开始交赡养费,积攒起来也可以应急。于是夫妻俩一合计,便要求儿子按月缴纳1500元赡养费。儿子交了半年后,即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付。父母遂于2015年4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我们最大的愿望是想让儿子常回家看看,给我们一点关心,回归以往的亲情。”法庭上,父母再次表明了自己的真正意图。
实事求是地讲,天下孝顺的子女居多。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子女,即使近在咫尺,也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有些子女甚至对老人不理不睬,实施“冷暴力”。老人即便想要维权,也总因碍情阻面或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真正的保护。
发乎情的精神赡养并不难
有位朋友给我们算了一笔“亲情账”:假如我们的父母还能活30年,而我们一年回去两次,那么还能再聚60次;假如再活20年,还能聚40次;只活10年,就只剩下20次了。如此说来,我们和父母在一起的日子真是屈指可数了。
其实,中国早已告别贫穷,父母的物质生活也不再困乏。因此,赡养老人不再是柴米油盐以及生活费的供给了,重点转为精神赡养。所以,今天的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寄营养品,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
尽孝要及时,莫待“子欲养而亲不在”
有一句话说得好,“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孝敬父母也是这样,只要你意识到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现在开始还来得及。把你目前能够做到的事做好,从现在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让你的父母能够感受到你的关怀和爱,也及时尽你的一份孝心。
其实,精神赡养是个“良心活”。父母给予了我们无私的爱,虽然他们不苛求回报,可是作为子女,许多时候,我们忽视了父母的感受,也忽视了爱的回馈,去用心孝敬我们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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