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2198 发表于 2018-7-27 19:36:14

2018法律为何简约,何为简约——我看《简约法律的力量》

          在今天法律世界中,存在一个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不断增加法律规定、细化法律内容。以中国程序法制建设为例。1990年代以来,中国对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倾注了极大的精力和努力,我们在刷新、修订了这些诉讼法的时候,还不断推出最高法院的微观解释和微观规定,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如果非要预言的话,那么,可以认为在未来的相当一段时期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我们还会而且必将看到类似这种程序法制作的中国法律生产。我们当然可以认为这是转型期中国法制建设只能面对的现实,越是转型时期越是可以发觉这是自然而然的,因为,在转型时期出现的问题矛盾肯定使人目不暇接。但是,不仅中国法制建设是这样的,而且号称法制颇为发达的并且并未处于转型时期的美国也是这样的。虽然美国并不一定面临着程序制度“细节公式”缺席的困境问题,然而,其在其他领域比如环境保护、社会救济、社区安全还有其他数不胜数的领域内面临着同样困扰,美国在这些领域中的法制建设同样是“乐此不疲”的。其实,这样看来,我们完全可以从更加广域、更加普适的角度看待这里的问题。换言之,不仅是转型期的中国法制,不仅是定型期的美国法制,而且当今其他任何时期任何时代的各国法制,都存在着不断更新换代、填加“补丁”的完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内容的行动谱系,毕竟不论当今什么时候,任何社会总要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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