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368 发表于 2018-7-27 19:34:50

2018论戴震对宋明理学关于“意见之理”的批判

          戴震(1724—1777年),字东原,安徽休宁人,是清代著名的汉学家和唯物主义思想家,皖派经学的创始人。其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重要贡献,是通过对宋明理学(尤其是程、朱宋学)的无情批判,阐明他政治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宋儒强调“理”、“欲”对立,以为“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故而有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戴震通过挖掘先秦儒家传统典籍尤其是《孟子》一书的思想含义,力图辨明程朱理学已远离传统儒学,其中杂揉了道、佛二教的许多异端思想成分,从而以恢复传统儒学的本来面目相号召,从儒学的一系列基本概念的发掘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入手,在具体、系统阐发了他的政治法律思想基础上,对宋明理学关于“意见之理”进行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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