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思考
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思考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摘要:我国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应当定位为特色教育。将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为特色教育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准确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特色教育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对高校专业设置进行调控和政策指导,让各个学校在专业定位、学科设置上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权。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出现了迅速发展的局面。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1]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我国法学教育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院校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专业定位、学科设置等方面脱离实际,导致这些院校的法科毕业生,不能满足社会和市场经济的需要,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据调查统计,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1]本文拟对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进行研究,以期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出一批合格人才。
一、科学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思路http://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以及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发展偏快,学生的数量急剧增加。截止到2008年11月,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1]然而,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以上诸多问题导致地方高校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上存在偏差,大多数院校处于应试和研究型教育阶段,处境极为尴尬:一方面,大量的法律院系毕业生难以从事法律职业;另一方面,许多急需法律人才的行业领域人才匮乏。因此,必须明确教育部关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法学是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认为,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该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专多能的高级专门人才。[2]
二、将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为特色教育的具体要求 论文代写 http://
第一,面向市场办专业,按社会需求培养专门人才。市场经济是由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人才是市场不可或缺的市场要素,人才优化配置需要市场的规划运作。高等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地,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非常紧密,也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息息相关。高等教育不能脱离经济社会的发展搞教育;也不能脱离市场的需求生产人才产品。因此,高等教育应当根据市场的需求,设置相关的专业方向。法学专业的设置同样应当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市场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
第二,结合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为地方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是大学的基本职能。地方高校在发展中应树立为地方服务的大局观念,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大批的专门人才。法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同样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特点,要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要根据地方经济、产业结构和文化资源等实际情况规划专业建设,确定专业设置与专业发展方向,并进行具体课程设置开发工作,使专业方向符合人才培养需求的要求,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http://
第三,依托传统的优势专业,设置独具特色的法学专业方向。应当明确,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过程中,首先应当强调法学教育规范化,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教育部设置的标准(14门核心课程),法学教育必须达到基本的知识、素质、技能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在达到国家法学专业合格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各个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优势,适当加强跨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自己的特色。
任何一所学校在其发展过程中,依托不同的社会资源都会形成一些具有发展优势的传统专业。这些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有了一定专业建设的基础,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储备了一支具有较高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的师资队伍。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建设要依托这些传统的优势在地域内的影响力,创建有本院校特色的法学专业。如,依托政教专业开设法学专业;依托经贸专业开设国际经济法专业;依托电子商务专业开设民商法专业,等等。
第四,在准确定位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基础上,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应当继续探索,与时俱进,创新法学人才培养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对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变化。法学教育也应当顺应时代变化,专业建设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法学教育应当结合实际创新法学专业和课程设置,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个法律人才的素质基本构成要素有三个要素:第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第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三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建立法律人才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将法律素质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律技能培训有机整合,才能构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不等于法律人的培养,仅仅是法律人培养的第一个阶段。所以,素质教育应当是各个专业和各个职业背景的素养教育。所以,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是法律人培养的基础,它必须是素质教育,也必须是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需要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整合教育资源,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联合社会力量。论文联盟
最后,地方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具有全球意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过程中,许多新领域急需高端的专业化的法律人才。所以,地方法学专业在面向本地培养人才的同时,应当具备面向世界培养人才的战略眼光,这也是高等法学教育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三、准确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现实意义
准确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能够明确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特色内涵,解决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认识偏差和诸多现实问题,使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的、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 陈雪丽.法学院系数量30年增100多倍毕业生就业率最低[N].北京晚报,2009-03-10(3).
[2]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代写论文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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